「基本案情」
2019年8月19日,張三入職某公司,工作崗位為模具師傅。
從2021年起,張三工資構成為固定工資8500元/月,包含基本工資2500元/月+崗位津貼3500元/月+加班工資2500元/月+員工福利(含工齡獎、夜班補貼),其中工齡獎在入職滿一年后才起算,每年增加100元,600元封頂,而夜班補貼則從22時起算。×公司于每月21日通過銀行轉賬發放上月工資,×公司的文員×每月通過微信向張三發送電子工資條。張三需要通過指紋打卡考勤,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每周休息1天,加班則聽從×公司安排。
2024年3月1日,×公司作出《警告通知書》《較重違紀行為通告》,其中《警告通知書》載明:“姓名張三,部門制造部,警告日期2024/3/1,警告次數2,屬較重違紀行為。茲有制造部模具師傅張三在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2月29日拒不服工作安排配合生產加班,未能履行工作職責……”
2024年3月2日,公司作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載明:“......您存在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公司決定解除與您簽訂的勞動合同......”
「一審法院觀點」
根據雙方陳述及證據,雙方約定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從2021年起該工時下固定工資調整為8500元/月,可見雙方是實行不同于標準工時制的固定時間、固定報酬的“雙固定用工模式”。但雙方均確認存在8小時工時之外延長工作時間加班的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的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可見,勞動者可以拒絕延長工作時間。另,×公司確認制造部的主管每天都在微信群里通知晚上是否加班,是公司的慣例,其并無證據證明通知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存在上述法律規定中不受限制的特定情形。因此,×公司以張三不加班、不服從管理為由與張三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解除勞動關系,需向張三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另,×公司確認,如需支付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對仲裁委計算的金額無異議,故一審法院認定×公司應向王*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95677.4元。
「二審法院觀點」
本案中,雖然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公司有權安排王*加班。王*需要配合。但該約定屬于概括性的約定。因勞動合同履行期限較長,在履行過程中客觀情況會發生變化,對于是否同意延時工作,×公司仍應尊重王*的權利。×公司以勞動合同約定及管理制度規定為由,要求王*在法定情形以外,無條件服從其延長工作時間的安排,違反了法律的規定,損害了王*的權利。王*有權拒絕接受×公司延時工作的安排。×公司以王*不服從安排,不配合加班為由,對王*進行紀律處分,缺乏合法性。之后,×公司以累計處分次數達到解除勞動合同程度,對王*作辭退處理,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本院確認×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規定。王*要求×公司向其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本院予以支持。
案例來源:(2025)粵01民終6068號
聲明:本公眾號所刊登的文章僅代表本人發表文章時的觀點,不視為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見或建議。鑒于勞動爭議、各類糾紛案件性質特殊,每個地方有各自規則,建議具體問題咨詢律師,謹慎引用。如您有意就相關問題進一步交流或探討,歡迎與我們聯系。
零言法語
作者:王之焰,律師
上海國獅律師事務所
法律、工商管理雙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區人民法院就職,從事審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實踐經驗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話題下優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論功底、實務操作經驗,在上海市律協發表過多篇專業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聞、北京商報等權威媒體采訪。處理勞動爭議、執行案件以及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執行案件1000+件.
團隊專業致力于爭議解決、勞動爭議,常年法律顧問、公司架構規劃、公司治理、公司合規、刑事風控以及執行清收。
手機:18116324203
電子郵箱:starylight_cn@163.com
個人微信號:starylawyer
律所地址:上海市黃浦區中山南路28號久事大廈23樓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