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持續開展宣傳警示曝光行動。本次重點曝光2025年5月份的突出違法車輛、風險運輸企業名單、事故多發路段、終生禁駕人員名單和典型事故案例(簡稱“五大曝光”)。
突出違法車輛
風險運輸企業
事故多發點段
終生禁駕名單
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
事故簡況:
2025年4月30日12時57分,李某生駕駛贛GAU***小型普通客車在都昌縣蘇山鄉前山村村委會路段,與對向周某貴駕駛的臨時號牌三輪電動車發生碰撞,造成周某貴受傷、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分析:
經查,李某生駕駛普通客車逆向行駛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焙汀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之規定,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擔本起事故的全部責任。駕駛人周某貴無責任。
【案例二】
事故簡況:
2025年4月22日7時55分,李某義駕駛無牌二輪電動車(搭載乘客李某寧)在修水縣220國道廟嶺鄉集鎮十字路口與對向周某駕駛的贛C6Q***重型自卸貨車發生碰撞。造成二輪電動車駕駛人李某義、乘客李某寧受傷,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分析:
經查,李某義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行駛,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之規定,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擔本起事故的主要責任。周某駕駛重型自卸貨車在雨天濕滑道路上超速行駛,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之規定,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擔本起事故的次責任。乘客李某寧無責任。
交警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確規定,我國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均實行右側通行法則,如果車輛靠左側行駛,則屬于“逆向行駛”行為。逆向行駛是嚴重的主觀違法行為,輕則導致交通擁堵,重則可能引發嚴重道路交通事故。請廣大駕駛員不要“反其道而行”,文明路上不做“逆行者”。
夏季雨水多發,雨天行車路面濕滑,駕駛風險增大。出行時要降低車速,時刻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輕打方向,緩踩剎車。遇路面積水盡量繞行,涉水前務必觀察水深,勿強行通過。雨天駕駛請謹記“降速、控距、亮尾”,出行路上,安全第一。
編輯/肖雨珂、王柯
審核/石甜
核發/施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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