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說剝皮是明太祖留下的刑法,是為懲治貪官而設。
可我知道,人只要開始習慣用血來維持秩序,遲早會連“誰該剝”都懶得分辨。
我是蜀地的一個剝皮人。手藝是我爹傳的,他年輕時跟在老把式身邊學,后來帶我。我兒子也照這個規矩,從十三歲起就在旁邊給我打下手。
我們這行不是殺人,是“剝人”。聽起來像是輕巧活兒,但只有我們自己知道,一刀劃得深了,血崩,人死,你也得陪著上斷頭臺。
殺人只需一剎那,剝皮卻得耗上半天。人活著的時候疼得厲害,但還得保他不死。這種事,沒人教你怎么心安理得,只能把心腸熬硬了。
一開始,我們一年就干幾回。拿的錢不少,活也不算太多。剝皮,是件講究技術的營生,也是一門殘忍的手藝。我們不是劊子手,但手上的刀,比劊子手還穩。
后來朝廷換了,張獻忠進了成都,自稱“大西皇帝”,說要整頓舊制,還說要把“太祖刑法”發揚光大。他手下人把我們這些老把式召來,說得好聽,叫“正典刑風”。
皮場廟從那時起人頭攢動。刑場搭起不久,就開始執行“新樣式”:
一種叫“小剝皮”,從背后剝起,剝到胸前,看著像穿了件血衣,人不能死,要活著走出城門。那一身皮像披風一樣搭在前胸,嚇得百姓紛紛避讓。他活不了幾天,會在荒野里哭喊著咽氣。
另一種叫“大剝皮”。從頭皮劃起,一直剝到腳跟,兩邊展開,像一只展開的血蝴蝶。最講究的是整張皮不破、不折、不滲血。皮一旦破了,或者人提前死了,剝皮人得連坐。
我們當時十七八人進廟,才過半個月,就只剩下一半人。全是技術跟不上的死法——不是被砍頭,就是剝到一半人死了,被拉出去問斬。
我活了下來。不是因為不怕死,而是手穩。
我兒子跟在我身邊,我親手教他怎么破皮、挑筋、割袖、繞膝。我教他技巧,也教他閉眼做事,眼不見,心不煩。
可后來,煩的事越來越多。
最開始是盜賊、造反的;后來來了幾個文人,說是“謀逆”,說要造反。我還記得有個戴眼鏡的秀才被我剝時,眼里還在流淚。他嘴里反復念著什么“經世之道”“黎民有難”。
再后來,是婦女,是孩子,是南明的舊官,是朝廷里的軍士。
我們都不知道“罪”這個字還有什么含義。只知道只要朝廷一句話,誰都能被丟進皮場廟。
我的三個兒子,大兒投了大西軍,被明軍殺了;二兒去投了明軍,被大西軍殺了。只剩下跟我學剝皮的小兒子,還在我身邊,算是命大。
我們不說政治。我們只是想活下去。就像很多人會殺豬養家,我們只是殺的是人。
但我知道,我剝得越熟,我兒子死得越晚。
有一日,我接到活,是個三四歲的男娃,說是前朝宗室,要用“大剝皮”。我兒子在一旁站著,眼看著我舉刀。我手一哆嗦,那娃喊了聲“爹”。
那一刻我看見了我孫子的臉。
我剛劃第一刀,孩子喊得聲嘶力竭。我還沒下第二刀,兒子突然搶過皮刀,一刀捅進了孩子脖子。
血噴在我們倆臉上。他看著我,說:“爹,對不起……小寶以后托您了。”
他丟下刀,眼神是平靜的。像做完了一道算術題。很快,他被拖出去斬首。
我沒被牽連,大概是因為這城里能穩剝皮的,就剩我一個。
我回家那晚,孫子看著門口問:“爹爹怎么還沒回來?”我蹲下抱住他,眼淚一下涌了出來,怎么也止不住。
那是我這輩子第一次哭。
再過兩年,大西皇帝死了,清軍進了蜀地。可死的人反倒更多了。張獻忠舊部、南明殘軍、清軍三方鏖戰。對百姓來說,誰當皇帝都一樣。殺戮,是唯一的語言。
舊部砍人頭太重,改割男的命根,女的“娃口糧”;南明抓人當軍糧,隨軍而食;清軍按手掌換軍功,男人兩手,女人四,小孩六。
我那口刀,砍過布、割過皮,也剝過命。我想換,但沒得換。
有天一個張獻忠舊部闖進我家,舉刀要殺。我站在孫子床前,舉起那把剝皮刀。他看了我一眼,轉身跑了。
再后來清軍來了。我想了整夜。第二天,我走進屋,把刀尖抵在孫子脖子上。
他一聲沒吭。
那一刻,我明白了,自己不是想保他,是不想讓這個世上多一個像我一樣的人。
——這是我給他的最后一份愛。
后來我聽說,皮場廟被燒了。廟里的木架、刑具、剝人皮的刀,全被一把火燒光了。可我知道,那不是結束。
血流在地底,會慢慢被泥土吸收。等有一天,它會再從地底長出來。
成群的豺狼虎豹,會換一張臉,再次出現在人群之中。
只要這個世道還用暴力維系秩序,只要人還能用別人的痛苦換取自己的安全,剝皮人就不會滅絕。
因為剝皮的,從來不只是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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