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啊,實在是很離譜啊!
重慶一女患者抗癌12年,通過最信任醫生的介紹下認識了醫藥代表,花費8萬元購買的抗癌藥變成“臨床試驗藥”,吃完后導致重癥炎癥現在需要24小時吸氧,出門都得隨身攜帶幾公斤重的移動制氧機。
這種里面可能涉及到貓膩,病人、醫生、醫藥代表關系不復雜,多方回應來了。
李女士宮頸癌患者,45歲的年紀抗癌就已經12年,期間也做過手術吃過各種藥。在2023年又一次復發,情況不好很危險。經過重慶大學附屬腫瘤醫院主任醫師的推薦使用一種“卡度尼利單抗”的注射藥,屬于一種特效抗癌藥,醫生表示可以嘗試最終決定權在李女士手上。
經過思想斗爭45歲的李女士想博一下,這種抗癌藥除了貴就是貴,花費近8萬從醫藥代表處購買了6支。
結果吧……李女士在注射后出現了重癥肺炎不良反應,病情沒有好轉反而加劇了。
隨后,李女士踏上了求治的道路。出門都得用輪椅推著,身體根本就不能長時間走路。出門還有必備的制氧機,重癥肺炎帶來的是肺部出問題,人體呼吸過濾沒有只能借助外力。
四處奔波之下,李女士發現了一個事,自己購買的抗癌藥居然標注著“僅供臨床研究使用”,說明書明確寫著腎功能損傷慎用。
字面意思理解就是研究藥物,不能在市面上流通售賣,還對“患者”的身體有要求。
面對記者的采訪,李女士表示自己這些年一直都在重慶大學附屬腫瘤醫院看病,醫院很清楚自己的身體情況。
“現在主治醫師明知道自己腎功能有問題,還給我多次推薦了“卡度尼利”抗癌藥。在一段主治醫生和李女士的錄音對話中,主治醫生說此款抗癌藥一般能管半個月,有的還可能根治,藥效非常的不錯。”李女士表示自己首先很信任主治醫師,其次花了8萬塊錢,病沒有好轉不說反而引起了連帶副作用。為何沒有詳細的告知。
2025年3月,李女士向重慶大學附屬腫瘤醫院反映自己的遭遇,指責主任醫師“失職”。
經過醫院的核查以及詢問,主治醫師沒有違規符合規定。醫生只是出于好心給李女士介紹抗癌藥,和醫藥代表沒有利益往來。
重慶沙坪壩區市監局也把涉事人員分別叫來詢問,醫藥代表和某生物公司有正式合同,也就是說資質起碼是合格的。
但是醫藥代表不認可李女士的說法,中間有很多分歧雙方各執一詞,后續就只能市監局慢慢調查,最后通過證據來分辨是誰的責任。
其實吧!臨床試驗藥的使用有嚴格要求,患者得簽字同意試藥,要是患者不容易,別說醫藥患者就算是醫生也沒辦法。
大家也別著急下定論,人都是說對自己有利的,恐有反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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