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發展的車輪從未停歇
每一次土地與房屋的規劃調整
都牽動著無數家庭的目光!
當城市版圖迎來新的擴張機遇
哪些區域將成為發展的新風口?
哪些居民將迎來生活的新可能?
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 發布了一則征地公告和 一則房屋征收范圍告知書 究竟涉及到哪些地方的土地和房屋征收呢?
一起來看看吧?
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
關于公布瀘州市紅星街道及大山坪街道
老舊小區項目(香林路節點緩堵保暢工程)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圍告知書
(瀘龍府通〔2025〕4號)
因瀘州市紅星街道及大山坪街道老舊小區項目(香林路節點緩堵保暢工程)建設需對香林路、南光路部分國有土地上房屋實施征收。根據《四川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有關規定,確定瀘州市紅星街道及大山坪街道老舊小區項目(香林路節點緩堵保暢工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圍為南光路23號等國有土地上房屋(詳見附件),現予以公布。
附件:LSGHB2024002號建設用地規劃紅線圖
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3日
附件
LSGHB2024002號建設用地規劃紅線圖
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
關于瀘州市2024年第11批次建設用地
征收土地公告
(瀘龍府地布〔2025〕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瀘州市2024年第11批次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瀘州市2024年第11批次建設用地。
(二)批準機關:四川省人民政府。
(三)批準文號:川府土〔2025〕429號。
(四)批準時間:2025年3月16日。
(五)批準用途:瀘州市2024年第11批次建設用地。
二、征收土地權屬、位置、地類和面積(見附件)
三、征地補償標準及農業人員安置方式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瀘州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告》(瀘市府地布〔2023〕1號)執行。
(二)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瀘州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瀘市府規〔2024〕3號)執行。
(三)農業人員安置方式:本項目被征地涉及的人員安置,按《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瀘州市征收農村集體土地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瀘市府規〔2022〕4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四、社會保障
被征地涉及人員需要進行社會養老保障安置的按《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瀘州市財政局 瀘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貫徹落實〈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四川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的通知》(瀘市人社發〔2021〕6號)執行。
五、征收時間及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按照已公布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對被征收土地實施征收補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阻撓。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征地安置補償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復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影響征收土地的實施。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為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權屬、位置、地類和面積
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1日
附件
征收土地權屬、位置、地類和面積
單位:公頃
現在,快把這份重磅消息轉給身邊可能相關的親友讓我們共同期待龍馬潭區的新變化!
文章信息來源丨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
最近,有些朋友說沒有收到瀘州那點事公眾號的通知和提醒,原因是公眾號修改了規則,大家按下圖方法,星標公眾號就可以恢復了,每天為你推薦瀘州新鮮資訊!
如果你想掌握瀘州一手新鮮資訊
社會熱點事件、熱門爆料、天氣預警
重大項目、建設規劃等
快進群和大家一起交流咨詢
添加“佳佳妹”微信拉你進群▲
有用就擴散!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