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一人民醫院采購項目,發布中標公告后,因質疑成立而廢標!不料,這樣的動作卻遭到投訴推翻!
公開資料顯示,成都市第一人民醫院也叫成都市中醫醫院、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是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為一體的三級甲等醫院。
那么,這究竟是一個什么樣的項目呢?
2025年1月26日,聯投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發布《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洗消系統采購項目公開招標采購公告》,預算金額為450萬元,共兩個采購包。
3月25日,該項目發布中標公告:四川華潤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中標第一采購包;國藥諾達聯合醫療(四川)有限公司中標第二采購包。
據第一采購包的《評審情況表》顯示,第一中標候選人——四川華潤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的報價金額158萬元,是中標候選人前三名中的最高價。
就在中標公告發布后,該項目隨即遭到質疑。
4月8日,聯投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發布更正公告稱,因質疑事項成立,將“中標”更正為“未中標”。同時作出決定:“原中標結果無效,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在此次公告中,筆者注意到,其廢標原因引用的法條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第一、四款。
然而,這一紙廢標公告,卻引發中標候選人第二名——成都貝斯達康商貿有限公司的強烈不滿,遂將采購代理公司投訴至成都市財政局。
成都貝斯達康商貿有限公司在投訴中稱,被投訴人因質疑事項成立而廢標、重新開展采購活動的行為,違反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
對此投訴,5月29日,成都市財政局根據相關規定,作出“投訴成立”的處理結果。
對此案例,有法律界人士解讀稱,按照《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投訴人對廢標行為提起的投訴事項成立的,財政部門應當認定廢標行為無效。
此外,就該項目因質疑事項成立,作出廢標并重新采購所引用的法律法規,該人士稱,采購代理公司的廢標權,源自采購人的授權,且需嚴格遵循《政府采購法》36條規定的四種法定情形。??
若代理機構、采購人主觀隨意廢標,不僅會引發相關供應商的投訴,還可能遭到財政部門的處理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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