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海傳》已經大結局了,回過頭去看這部劇雖然熱度很高,但細節上的漏洞和不嚴謹的地方也很多,尤其是官制上面的錯誤更多,比如平津侯莊蘆隱鎮守邊關時只是從二品的鎮國將軍,連五軍都督府的都督都不是,回京后被奪了兵權皇上也只給了一個從一品的榮祿大夫的虛銜,居然也是大雍武將之首;又比如石一平和趙秉文都只是正二品的六部尚書,連個從一品或正一品的虛銜都沒有,怎么配得上內閣首輔和內閣次輔的地位!
除了大雍朝的文官之首和武官之首含金量不足之外,這部劇至少還有兩個地方錯得離譜!
1.永容王爺在枕樓舉行宴會招待進京的地方官以及和他關系不錯的京官,其中有禮部尚書黃大人、湖廣布政司右參政韓大人、吏部侍郎王大人、定州布政司左參政李大人,以及廬州巡撫張大人。
其他人的官職都沒什么問題,但廬州巡撫張大人就讓人哭笑不得了,巡撫從二品,擁有一省行政、軍事、監察、司法等各項權力,是集行政、軍事、監察司法等權力于一身的封疆大吏,廬州只是一個州,最高長官哪有資格稱巡撫?稱知府或知州還差不多,這個細節太不嚴謹了!
2.莊之行在藏海的幫助終于一步步受到平津侯莊蘆隱的重視,在莊之甫成為廢人之后莊蘆隱改立莊之行為侯府世子,在藏海的提醒下莊蘆隱更是出面賄賂主考官讓莊之行在武舉考試中奪魁。
莊之行奪得武狀元后皇上賜他武進士及第,授予中軍都督府鎮南衛參將,這個職務乍一看沒什么問題,但按照大雍朝原型明朝的官制來看卻有些不倫不類,而且莊之行也不可能會被授予參將這么高的軍職和品級!
明朝對文武狀元授予的官職一般比較明確,其中文狀元授予從六品的翰林修撰之職,榜眼和探花授予正七品的翰林編修之職,武狀元授官有兩個原則:一是如果之前是百戶以上軍官會加升署職兩級,二是如果之前是百戶以下,那么就直接授予副千戶職銜。
莊之行參加武舉之前是旗長,這里的旗長不是總旗就是小旗,其中總旗正七品,小旗從七品,總旗之上是從六品試百戶和正六品百戶,百戶之上是從五品副千戶和正五品千戶,莊之行之前是總旗或小旗,還不是百戶,所以他奪取武狀元之后應該被授予從五品的副千戶。
中軍都督府鎮南衛參將這個官職有些讓人看不懂,明朝有衛所軍與營兵兩種不同的系統,五軍都督府的職責是“分領在京各衛所,及在外各都司、衛所”,京衛設指揮使司,有指揮使(正三品)、指揮同知(從三品)、指揮僉事(正四品)等官;在外各省設立都指揮使司,有都指揮使(正二品)、都指揮同知(從二品)、都指揮僉事(正三品)等官。
都指揮使司下設衛所,衛所下轄左、右、中、前、后5個千戶所,千戶所下轄百戶所,這些都屬于衛所軍,大家熟知的錦衣衛也屬于衛所軍系統,指揮使、指揮同知、指揮僉事、千戶、百戶、總旗這些也都是衛所軍的說法。
差官統兵鎮戍的鎮戍制也就是營兵制是為了應對日益加劇的邊患而設立,史稱: “洪永以后,邊患日棘,大將之設,遂成常員”,總兵、副總兵、參將、游擊、都司、守備、千總、把總這些是營兵系統的說法,和衛所軍是兩種不同的系統。
中軍都督府鎮南衛顯然屬于衛所軍,參將又是營兵的叫法,組合在一起就有些不倫不類了,正確的說法應該是中軍都督府鎮南衛指揮僉事這種類似的官職。
營兵制的總兵大概是正二品,副總兵大概是從二品,參將大概是正三品,莊之行一個武狀元哪會被授予這么高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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