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獵云網
近日,據天眼查信息披露,因中創新航未履行致歉義務,寧德時代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標的2221980元。
據悉,該案件于2025年4月21日立案,案由不正當競爭糾紛。據執行法院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6月5日公告,原告寧德時代與被告中創新航等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原告寧德時代、被告中創新航不服本院判決,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認為,中創新航于2022年7月27日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聲明》的行為構成商業詆毀,判決中創新航應當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在其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的具體內容需由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審核同意,并在上述媒體保留至少15日。
本案進入執行程序后,向中創新航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責令中創新航履行上述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義務,中創新航至今未履行。
據中創新航于2022年7月27日發布的聲明:其與寧德時代專利訴訟尚無生效判決。 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但打著“保護創新”的旗號,利用涵蓋在先公知公用技術的無創新性專利,對同行業行惡意打壓之實,違背專利法“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立法宗旨。
寧德時代與中創新航的恩怨由來已久。寧德時代在2021年7月至9月期間向福州中院針對中航創新提出了多起專利侵權訴訟,涉及的5項專利包括正極極片及電池、防爆裝置、集流構件和電池、鋰離子電池、動力電池頂蓋結構及動力電池。
僅2025年1月,中創新航就公布了三起寧德時代的起訴案件。天眼查信息顯示,兩天后的6月13日,中創新航于寧德時代的侵害技術秘密糾紛案將一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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