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現代快報報道,近日,有網友發帖稱,江西瑞金一中南校區,疑似一名教師要求學生在走廊外一字排開,跪在地上寫檢討。16日,瑞金市教育體育局發布情況通報:經核查,瑞金第一中學教師徐某某在教學管理中存在體罰學生行為,現已對該教師停職檢查,將依規依紀進行處理。
此事一出,輿論看法不一。有的看法認為,家長將孩子交到學校,老師嚴格管理是必須的。學生做了錯事,受到懲罰理所應當,“嚴師才能出高徒”。另一種看法認為,老師的工作任務重、壓力大,教學過程中,難免會有過激行為,理應寬容涉事老師的行為。還有觀點認為,體罰式教育,不但不利于學生成長,還會產生次生影響,涉事老師的行為萬不可取。
實踐中,適當的懲戒是必要,教育部也制定了《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其中的規則規范理應是教師需要掌握的尺度。但《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第十二條明確規定,教師在教育教學管理、實施教育懲戒過程中,不得有“傷害身體、心理的變相體罰”“辱罵或者以歧視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學生人格尊嚴”等行為。可見,懲戒與羞辱之間是有邊界的。歧視性、侮辱性的言行就是對教師要求的一條“紅線”,萬萬不可逾越。當地教育局處理的態度也表明,這種行為是不可取的。
教育的本質是一種喚醒:喚醒學生積極向上、不斷突破自我,用行為規范去喚醒學生向陽而生。雖然懲罰在一定程度上有用,但侮辱性懲罰卻是一種貶低,長期處于這種心理壓力下的學生,可能會變得膽小、自卑、敏感,甚至對學校和教師產生強烈的抵觸情緒,嚴重影響他們的心理健康和人格發展。
我們還需要警惕,誰來規范師德?如果此事沒有曝光,學校和相關部門是否會知道此事?因此,學校應建立健全教師行為監督機制,加強對教師教育行為的日常監督。一旦發現跪地寫檢討等不當行為,學校必須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同時,學校可以建立教師評價體系,將教師的教育行為納入考核范圍,對表現優秀的教師給予獎勵,對存在不當行為的教師進行嚴肅處理。
為人師表,當以德立教,師德是一名教師的靈魂,別讓個別道德失范的手,毀了未來的花朵。
???????上游新聞 賈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