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標!投訴!廢標!最后中國移動一項目未中還被罰款1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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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指串標!中國移動賠了夫人(2400w合同)又折兵(罰款17w)
近日,一則關于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甘肅有限公司武威分公司在“甘肅省武威腫瘤醫院智慧云醫院(二期)升級擴建項目”中受行政處罰的公告引發行業關注。
2025年5月29日,武威市財政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明確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甘肅有限公司武威分公司在該項目采購活動中,存在《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及“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等視為串通投標的情形,對其處以采購金額2429.94萬元千分之七(即17.0095萬元)的罰款;甘肅昊德工程建設有限公司也因串標行為被處以12.1497萬元罰款。
二、事情的緣由及依據
原來,甘肅省武威腫瘤醫院智慧云醫院(二期)升級擴建項目于2024年12月3日首次發布中標結果,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甘肅有限公司以2420萬元中標。隨后,武威市財政局收到了對“甘肅省武威腫瘤醫院智慧云醫院(二期)升級擴建項目”采購過程、中標結果的舉報材料,開始進行審查。
在審查項目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等資料時發現,該項目存在多項違規問題:評標委員會未按標準評審,在投標供應商符合性審查、報價明細審查上存在疏漏,核心參數賦分錯誤,且未依規處理品牌相同投標;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甘肅有限公司武威分公司與甘肅昊德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存在串通投標行為;采購人及代理機構在質疑答復時未告知投訴權利。
公開信息顯示了相關依據:我局在對“甘肅省武威腫瘤醫院智慧云醫院(二期)升級擴建項目”開展監督檢查時,發現當事人以其總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甘肅有限公司名義參與該項目投標時,存在依法視為投標人串通投標的情形。
我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向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甘肅有限公司發出了《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明確告知我局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以及其享有陳述和申辯、要求聽證等權利。當事人收到處罰告知書后,提交陳述和申辯意見及說明,未申請聽證。對當事人在陳述申辯時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我局依法進行復核后認定:當事人在實施該項目投標過程中,存在《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及第四項“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的情形,依法視為投標人串通投標,兩公司投標均無效。以上事實有項目招標文件、當事人及其他供應商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詢問調查筆錄、當事人的書面陳述和申辯意見、當事人與文印公司的框架合作協議、授權函等證據為證。
因此于2025年4月24日發布廢標公告,決定重新開展采購活動,并對存在串標行為的兩家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2025年6月11日,該項目二次招標結果公布,武威市天馬行大數據運營有限公司以2422.25萬元中標。
三、運營商之間市場競爭激烈,也不可低估執法機構執法權威
此次事件為醫藥企業和相關機構敲響了警鐘:醫療機構作為采購主體,在政府采購過程中需強化監督管理,嚴格把控項目流程,確保信息公開透明,加強對供應商的資質審查和履約監督,杜絕違規行為發生。
同時,兩家投標方使用同一文印公司制作標書、技術方案異常雷同等細節,暴露出醫療信息化領域長期存在的圍標串標問題。這種現象在區域型項目中尤為突出,中小服務商通過組建投標聯盟瓜分市場,嚴重破壞公平競爭環境。
武威市財政局對涉事企業處以千分之五至七的罰款,看似金額不高,實則釋放出強烈監管信號。一方面,依據《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頂格處罰彰顯執法決心;另一方面,考慮到項目廢標造成的社會成本,選擇從輕處罰也體現了柔性執法原則。值得注意的是,中國電信子公司的投訴行為,可能暗含對競爭對手的狙擊意圖,反映出頭部企業在區域市場展開的激烈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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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好5G :資深分析師|特約撰稿人|新媒體專欄作者|手機評測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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