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羅湖區在全市率先構建涉企行政執法“三張清單”制度體系,通過編制十二個領域《涉企首違不罰事項清單》《涉企輕微不罰事項清單》《涉企行政裁量權基準(從輕、減輕)事項清單》并向社會進行公布,建立“不予處罰、減輕處罰、從輕處罰”柔性執法機制,推動管理型模式向服務型模式轉型,降低企業經營成本,為企業高質量發展注入法治動力和保障。
據了解,羅湖區此次將散落于法律法規中的執法事項梳理為清晰簡明的“三張清單”,將國家、省、市相關文件中的涉企行政執法事項匯編形成,涵蓋了教育、市場監管、城市管理、住房建設、文化市場、衛生健康、水務等12個執法監管領域,共647個行政執法事項。
清單實行“155+145+347”分級處置模式:首違不罰事項155項、輕微不罰事項145項、從輕減輕事項347項。“三張清單”對輕微不罰、首違不罰、從輕減輕的具體情形和適用條件均予以明確,對符合不予處罰或可以不予處罰的行為,適用“首違不罰”“輕微不罰”清單及時進行校準,實現容錯糾錯;對符合從輕減輕的行為,堅決適用從輕減輕清單,為企業發展營造透明、穩定、可預期的法治環境。
羅湖區司法局介紹,“三張清單”既是執法人員的“緊箍咒”,更是企業發展的“護身符”。羅湖區將通過“定期體檢+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督促執法部門全面適用“三張清單”。構建政企良性互動關系,釋放嚴格監管不等于高額處罰的鮮明信號。建立執法效果評估機制,通過企業滿意度調查、第三方評估等方式跟蹤政策實效,切實為企業減負賦能。
“三張清單”將同步在羅湖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服務“涉企行政執法三張清單”專欄公開發布,企業只需進入專欄,便能快速、直觀地獲取12個領域執法事項、執法主體、執法依據等關鍵信息。(記者 林清容 通訊員 司新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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