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天眼查,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向寧波曉慶企業管理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許某、劉曉慶珠寶(寧波)有限公司公告送達王某與劉曉慶等申請執行人執行異議之訴一案的起訴狀副本及證據副本、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公告顯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9月12日開庭審理。
據媒體此前報道,今年4月,劉曉慶被王某實名舉報涉嫌偷漏稅,王某稱,目前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此案,將對劉曉慶及相關公司展開調查。
王某的舉報內容顯示,劉曉慶通過名下小微企業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以“形象代言費”名義將330萬元借款轉為個人收入,并開具6%稅點的增值稅發票規避27%以上的個人所得稅。該企業被指無實際經營場地、員工和社保繳納記錄,涉嫌虛開發票逃稅。
5月15日晚,劉曉慶在社交平臺發文,稱有關“涉嫌偷稅漏稅”的舉報內容與客觀事實不符,與舉報人王某并不認識,也從無交集,并稱自己與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將配合稅務機關調查核實。
另據央廣網報道,5月15日晚23時許,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發布情況通報回應劉曉慶被舉報偷漏稅一事。通報顯示,“近日,我局收到王某對劉某某及相關企業存在涉稅問題的舉報,目前正在依法依規辦理”。
值得一提的是,2002年,劉曉慶曾因公司偷稅漏稅1458萬元被羈押422天,其妹夫靖軍作為公司法人被判刑,劉曉慶本人最終未被起訴。當時,她通過變賣資產補繳稅款。
21財經客戶端綜合自央廣網、天眼查、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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