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AI生成
“并購貸款政策的放寬使得科技企業的并購活動更加活躍,為VC/PE機構提供除了IPO以外的退出機會,也能促進資金的循環和再投資。”一位業內資深投資人表示。
長期以來,科技企業尤其是處于成長期和擴張期的企業,普遍面臨三大資金難題:融資門檻高、并購杠桿低、還款周期短。傳統并購貸款限制貸款比例不超過60%,企業需自籌40%資金,使得科技企業在并購過程中需籌措大量自有資金,資本杠桿效應難以發揮。
外加上科技企業技術迭代快,技術整合周期長(如半導體、人工智能等領域),但原并購貸款期限最長7年,可能導致“短貸長投”風險。
為了緩解科創企業融資難,促進產業整合與創新升級,今年3月金融監管總局組織開展適度放款科技企業并購貸款政策試點工作。對于“控股型”并購,試點將貸款占企業并購交易額“不應高于60%”放寬至“不應高于80%”,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七年”放寬至“一般不超過十年”。
期限的延長則體現了對科技產業規律的尊重。科技并購往往需要3-5年的整合期,加上后續研發投入,7年還款期限常導致企業面臨"研發未果、還款已至"的窘境。以北京銀行為某民營上市科企發放的并購貸款為例,貸款比例達77.46%,期限10年,大幅提升了企業財務彈性,有利于其聚焦技術整合與商業拓展,而不是在短期償債中“捉襟見肘”。
目前,已經在18個城市試點,聚焦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等,覆蓋全國主要科技資源集中區域,確保政策紅利精準釋放。
試點銀行體系呈現差異化布局,涵蓋工行等六大國有商業銀行、招商銀行等股份制銀行以及北京銀行等城商行,形成多層次服務網絡。各銀行需滿足監管評級良好、并購貸款專業團隊完備等硬性條件,確保風險可控。
科技企業可通過并購快速填補技術短板或拓展市場,結合自主研發實現跨越式發展。試點政策為這種混合模式提供資金保障,促進產業鏈垂直整合與核心技術攻關。
同時,該政策也為銀行體系和VC/PE行業帶來了新的挑戰。
對于銀行體系而言,一是傳統金融體系對科技企業的風險評估偏保守,試點要求銀行從“看報表”轉向“懂技術”,建立差異化信貸評價體系,例如引入行業分析、專利評估、動態監控等機制,提升科技金融專業服務能力。
二是試點倒逼銀行優化風險定價機制,通過“并購貸+股權投資”“商行+投行+生態”等組合產品,構建全周期金融服務。例如興業銀行成都分行推出綠色審批通道,5天內完成首筆科技并購貸款落地。
三是要求銀行強化貸后管理,設定并購整合期審查機制,并引入容錯機制(如湖北對科技并購貸款不良資產責任追究適度放寬),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鼓勵金融創新。同時,通過區域分散化(18個試點城市)降低單一市場風險。
對于VC/PE而言,一是競爭壓力變大,一些原本可能由VC/PE機構提供的融資服務,現在可能被銀行等金融機構所取代;二是估值壓力,政策放寬可能導致市場上并購交易增多,對標的企業的估值產生壓力,VC/PE機構在投資時需更加謹慎地評估企業價值,以避免未來退出時面臨估值下調風險。
對于資本市場的中介機構而言,這或許是一項利好。政策紅利激發了科技企業的并購活力,使得并購市場更加活躍。據清科研究中心數據,2025年一季度,并購類退出數量同比上升7.8%,4月并購退出案例達34筆,涉及金額12.09億元。
(本文首發于鈦媒體App,作者|郭虹妘,編輯|陶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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