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我母親在村里過馬路時被一輛摩托車撞傷,對方無照駕駛、車輛未審驗且已達到報廢標準,發生事故后還未第一時間報警,但事故責任認定卻雙方同等責任。這合適嗎?”
陜西勉縣杜先生向華商報大風新聞反映說,其母親受傷后對方不積極善后,導致目前已拖欠醫藥費2萬元左右。
村道上突發意外——
農婦清晨在村子里橫過馬路,被摩托車撞骨折
杜先生告訴記者,他家住陜西省漢中市勉縣,5月25日清晨6時30分許,其60歲母親王女士前往當地溫泉鎮中壩村做活。“母親在村子里一家超市買了一些吃的,過馬路時被一輛摩托車撞倒,對方將其母親送至勉縣骨傷科醫院進行治療。”
事故發生地(圈內)受訪者供圖
杜先生說,他當時人在四川工作,聽聞母親受傷后趕忙請假趕回漢中,次日到了醫院后才得知,肇事方竟沒有報警,這才由杜先生報警處理。
“醫院診斷我母親為左股骨頸骨折、右手第1掌骨基底部骨折,目前醫藥費已經拖欠了一兩萬元,可肇事方卻不積極善后,一直不露面。”杜先生氣憤地說。
醫院診斷傷者為左股骨頸骨折、右手第1掌骨基底部骨折
交警認定同責——
男子無照駕駛報廢摩托車,女子橫過道路未注意觀察
當地交警在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寫道:孟某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逾期未檢驗且達到報廢標準的普通二輪摩托車上道路行駛,行駛至肇事路段時,未注意觀察橫過道路的行人王女士的行動動態,遇行人橫過道路,未注意避讓,臨危措施不力,事故發生后未停車保護現場,是造成該起事故的原因之一。王女士同樣存在過錯:橫過道路時未注意觀察道路內車輛通行情況,未在確認安全后通過,在車輛臨近時加速橫過道路,是造成該起事故的又一原因。認定事故雙方同等責任。
事故責任認定書(部分)
“村里的路沒有人行橫道,甚至連道路標線都沒有,都是這么過馬路的。對方無駕照、摩托車未審驗、已達報廢標準、事故發生未第一時間報警,我們不認可同責認定,目前已申請對責任認定結果復核。”杜先生不解地說。
杜先生稱,肇事方59歲,他有個兒子在某鎮擔任領導。
肇事方家屬——
否認利用職務干預事故處理 承諾會積極處理
6月19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處理交通事故的民警,記者表明身份后,對方稱不便接受采訪掛掉電話。
隨后,記者又和肇事方親屬取得聯系,他承認自己確實在勉縣某鎮政府擔任領導職務,其稱:“事故發生后,我父親一直在配合警方處理,我絕對沒有利用職務干預交警對事故責任劃分的判定。”
針對傷者目前因拖欠醫藥費無法得到有效治療一事,他承諾道:“目前一直在和傷者家屬溝通賠償事宜,肯定會積極善后。”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謝濤 編輯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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