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縣正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惡意隱瞞,蓄意欺詐消費者房款51萬回
尊敬的領導:
本人舉報邵陽市隆回縣正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305245530285726)在銷售過程中存在系統性欺詐與惡意隱瞞的嚴重違法行為,具體事實如下:
一、故意隱瞞房屋抵押事實,欺詐消費者
該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與我妻子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書》(房號:邵陽市隆回縣桃洪 鎮澄水路帝豪澄灣二期 5 幢 601 房),收取首付款 10 萬元,卻刻意隱瞞該房屋早在 2019 年 已網簽抵押給其債務方(債務方:通號工程局集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由山東絲路云互聯網 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代為持有)的關鍵事實。直至 2024 年經司法查證才獲悉真相,其行為已 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 20 條(經營者如實告知義務)及《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 10 條(禁止隱瞞房屋抵押狀態)。
二、虛假承諾誘騙繼續付款,惡意擴大損失
2022 年 1 月 26 日正財公司以“贈送車位”及“51 萬低價保障“為誘餌(見補充協議附件), 騙取本人追加支付 41 萬元房款,并承諾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辦妥網簽等相關手續。但截 至 2024 年底,不僅承諾全未履行,反將售樓處撤場逃責,蓄意侵吞消費者血汗錢共計 51 萬元。
三、公然對抗合同約定,踐踏法律底線
根據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中第六條明確規定:“甲方不得將乙方購買的該套房 一房二賣,或者用于銀行貸款或抵押。如有以上事實,屬于甲方違約,并承擔乙方雙倍付款 價格的賠償及其它一切經濟損失。乙方可向隆回縣人民法院起訴甲方,此協議具有法律效 力。該公司在明知房屋已抵押他人的情況下仍出售給我,已構成赤裸裸的合同欺詐!
針對此,我們的核心訴求如下:
1. 請求住建局徹查該公司違規銷售、預售資金挪用及惡意抵押問題; 2. 協調公安機關對涉嫌合同詐騙罪的行為立案偵查;
3. 督促相關部門聯動,推動解除房屋抵押登記或協調賠償方案。
購置房屋的 51 萬元,是我與妻子多年省吃儉用,點滴積累的血汗積蓄。上訴隆回縣地方法院,但其并未追究開發商一房二賣及欺詐性銷售的刑事責任,在明知開發商資不抵債,無心無力償還的情況下,僅按普通違約處理,給予我們退還房款加違約賠償(不高于 30%房款) 這樣一紙空文的判決,顯然在避重就輕,減輕開發商責任。本人已陷入錢房兩空的絕境,懇請政府為民做主,嚴懲奸商。
隆回縣人民法院6月18日回復如下:
網友:
你好!2025年3月13日,本院立案受理了原告李典鳳、周金鳳與被告隆回縣正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一案。庭前委托調解未果。同年4月2日,原告李典鳳、周金鳳申請追加山東絲路云互聯網發展有限公司為第三人,本院依法追加并通知其參加訴訟。2025年4月28日,本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并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開庭審理后對本案調解亦未果。因案件疑難復雜,本院于2025年6月12日裁定本案轉為普通程序審理。該案目前還在審理中。隆回縣人民法院
來源:紅網百姓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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