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吳良藝 通訊員 魏茹潔
近日,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南寧國際商事法庭依托涉外民商事訴仲調多元聯動解決平臺,采用“多方協同,多維破局”工作思路,聯合廣西國際民商事調解中心委派的香港調解員及廣西壯族自治區商務廳貿易政策專家,高效化解了一起涉孟加拉國買賣合同的二審糾紛。
2021年11月,孟加拉國商人何某通過微信向中國商人陳某某購買價值32萬余元人民幣的手機屏幕,并支付貨款30萬元。陳某某僅交付價值12萬余元貨物后,以何某支付的貨款中部分系“涉詐資金”,導致部分貨款被凍結為由拒絕繼續發貨。何某主張所收貨物存在質量問題要求陳某某退貨退款未果,遂訴至法院,請求陳某某向其返還貨款及資金占用利息。一審判決陳某某退還扣除已交貨及涉詐資金后的貨款約15.2萬元及利息。陳某某不服,遂向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撤銷一審判決,駁回何某的訴訟請求。
本案中,由于雙方并未簽訂書面買賣合同,其權利義務關系散見于不同時段又紛繁瑣碎的微信聊天記錄,彼此對聊天內容中“收到貨款當天交付一部分貨物,剩余的貨物一般能在收到貨款后三天內交付”指的是收到全部貨款亦或批次貨款后三天內交付存在較大分歧。且陳某某在一、二審訴訟過程中,一直堅持繼續履行合同,而何某堅持要求解除合同,故導致只有一方對解除合同后的法律責任提出了單方訴請,進而使陳某某可能需要通過另案訴訟才能使自己的后續權利得到救濟,存在“一案結多案生”的情形。
面對這起復雜的涉外商事糾紛,主審法官并未簡單下判,而是著眼于一次性化解矛盾、維護當事人長遠利益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全力促成調解。主審法官在精準把握案情焦點和雙方核心訴求的基礎上,進行了耐心細致的釋法明理,向當事人清晰闡述了相關法律規定、潛在訴訟風險及后續跨國執行可能面臨的困境,奠定了良好的調解基礎。為更有效地彌合分歧,法庭引入了外部專業力量,聯合廣西國際民商事調解中心委派的香港調解員楊先恒參與調解,憑借其豐富的國際調解經驗、溝通技巧和專業素養,向雙方當事人深入闡述了調解以“和合共生”為核心理念的優勢,引導雙方從對抗性思維轉向建設性對話,有效化解了對抗情緒,為后續協商搭建了互信橋梁。
同時,法庭還邀請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商務廳政策法規處副處長高永剛共同參與調解,從國際貿易實踐和政策視角出發,圍繞國際貿易通行規則、貿易便利化措施、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及風險防控等方面進行了深入淺出的權威解讀,著重強調了誠信履約對于維護國際貿易秩序、保障各方長遠商業利益以及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關鍵作用,并針對性地提供了化解此類貿易摩擦的建設性思路和務實解決方案。
本次調解首次通過“法官+香港調解員+廣西商務廳貿易政策專家”的三方合力,從法律規則、國際調解慣例、商業實踐邏輯和政策導向四個關鍵點,為當事人提供了多維度、專業化的調解方案建議,極大地增強了調解的權威性、說服力和最終解決方案的可接受度與可執行性。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原本針鋒相對的雙方當事人最終摒棄前嫌,就貨款歸還、貨物返還、違約責任等事項“一攬子”達成調解協議,促使該案得以圓滿高效化解。
此次案件的成功調解是南寧國際商事法庭在審判實踐中積極貫徹落實打造國際商事糾紛解決優先地,深化涉外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要求的生動體現。下一步,南寧國際商事法庭將在進一步健全涉外民商事訴仲調多元聯動解決平臺基礎上,持續完善“多方協同,多維破局”的涉外商事解紛模式,通過不斷匯聚境內外調解專家、行業主管部門等專業力量,豐富解紛資源庫,精進協作機制,努力為中外市場主體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一站式”跨境糾紛解決服務,為服務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保障區域經貿合作平穩健康發展提供更加堅實可靠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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