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文稱,小伙子考公務員面試政審都過了卻沒有被錄取,原因是:公示期最后兩天被人扒出他三年前在微博上跟網友掐架,罵人記錄截了十幾頁。
其實他早把賬號清空了,沒想到有人用網頁快照翻舊賬。單位說影響不好直接刷人,他自己都懵了:“那會兒剛畢業嘴欠,誰知道這陳年破事還能被挖出來啊!”所以說啊,互聯網真有記憶,考編的千萬管住手別亂敲鍵盤。
這個是真冤啊,要知道筆試面試都通過真的太不容易了,但是最后關頭卻被告知沒被錄取,這不就是晴天霹靂了么。
有人說考編主要考察專業和工作能力,1日賬與崗位適配度不大。雖然多年前曾經網上與人掐架達十幾頁,說明此人很是難纏。但是這和他的考編沒有任何關系,用人單位這樣做絕對是違法的!!!
“現在的社會有病了,哪個年輕人沒有點脾氣,這又沒有觸犯法律法規,老人家說過,年輕人犯錯誤上帝都會原諒,說人家影響不好,都是沒有擔當的表現。舉報者/告密者更應該受到懲罰。”
還有認為這就是專人崗只,沒想到你太優秀,把特招的人搞到后面去了,你信不信即使沒這事,也會給你安個其他原因~
更多的人還是認為翻舊賬可能存在誤解和斷章取義公平性難以保證,誰還沒有個脾氣?敢在網上和對方掐架是好樣的,不能吃虧就是本事,考編不能拿這個作為標準。
如果這事是真的,那很可能這個崗位有其他更強勁的對手,且可能早已預定了此人,也就是傳說中的蘿卜崗。
不過話說回來,雖然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在網上敲敲鍵盤就能發表言論,如果是跟別人辯論不涉及違法法律和公序良俗倒也無妨,但如果發布的言論涉及反對黨的領導、詆毀國家政策等,違反了政治紀律,根據公務員錄用要求中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這一條件,會被視為政治立場有問題,大概率無法通過政審。
比如黑龍江省2025年度的公務員考試中有位倉某,報考的是哈爾濱市道外區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崗位。她已經順利通過了體能測試,然而,有人發現她在某社交平臺上長期發表一些極端的言論,覺得這些言論很不合適,于是就向相關部門進行了舉報。
舉報之后,蒼某自己把社交平臺賬號關閉了,之后工作人員說,之前說她政審沒過不會錄用的說法并不準確。他們只是表示,蒼某后續沒有再繼續走錄用程序。
不管怎樣這對于蒼某而言都是遺憾和后悔吧,很不容易走到這一步了卻因為自己的不當言論被舉報,至于為何不再繼續走錄用程序,可能只有她自己心里最清楚吧。
所以網上發言也一定要遵紀守法不可違背公序良俗,要文明用語,不然不知道什么時候這些言論會影響你的未來,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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