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6月30日,距離日本戰敗投降只剩下一個半月,當晚,700多名被日本強行綁架到日本的中國平民和戰俘發起起義暴動。
日本秋田縣花岡礦山位置
中國勞工們打死日本監工,逃往中山寮附近的獅子森山。一場遠離中國本土的大暴動震驚了日本朝野,警方出動2萬軍警圍捕槍殺。翌日,余生的中國勞工全部被俘,暴動慘遭鎮壓。重落日寇魔掌的中國勞工遭到更為殘酷的變本加厲的迫害。酷暑7月,中國勞工被捆綁雙手,跪在鋪著石子的共樂館廣場上,三天三夜不給吃喝,日曬雨淋,侮辱毒打。幾天過后,廣場上尸體遍地,其慘狀目不忍睹。
至此,被強擄花岡的979名中國勞工,共計418人命喪東瀛。此乃聞名于世的“花岡慘案”,又稱“花岡事件”。
花崗慘案
事件背景
曠日持久的中國抗日戰爭和太平洋戰爭的爆發,導致日本國內特別是礦山和土木建設等行業的勞動力短缺問題愈加嚴重。為了應對這一局面,日本東條英機內閣于1942年(昭和17年)11月27日通過了《華人勞務者內地移入有關事項》的內閣決議,決定將中國勞工引入日本作為“國民動員計劃”中“重筋勞動部門”的充當勞動力。據1944年2月的日本次官會議決議,該計劃分三次進行,在1944年8月至1945年5月間,共強制遷移38,935名中國勞工到日本,安排在國內的礦山、壩建工地等135個工作場所進行強制勞動。
二戰時期日本強擄中國人當勞工
位于日本東北的北部三縣(青森、巖手、秋田)中部的北秋田郡花岡町(現大館市)曾是銅礦的重要產地,藤田組(現同和礦業)的花岡礦業所在此設有礦場。由于為支持軍需生產而采取的增產措施,礦產資源遭到過度開采。1944年5月,七個館礦上方的花岡川發生了嚴重的塌陷事故,導致花岡川的水流受阻,需要進行河道改建工程。這一工程由藤田組的土木部門負責承包,負責施工的則是鹿島組(現鹿島建設公司)。
鹿島建設總部
1944年至1945年期間,日本侵略者在中國強行綁架中國平民和戰俘近1000名,運至日本秋田縣花岡礦山的鹿島組(今鹿島建設公司)花岡作業場,從事超強度的苦役,以彌補其國內勞力之不足,強化日本的戰爭經濟。
日本秋田縣北部的花岡,是當時強制中國勞工的日本35家公司的135個作業場中的一個。1944年7月,被日軍強行抓捕的300名戰俘、農民一道,經過七天七夜的海上漂泊,首批押往花岡銅礦,被迫為“鹿島組”(今鹿島建設公司)做苦工。
日本“信濃丸”號貨船, 首批赴花岡中國勞工乘該船抵日本
之后,又有1945年4月的第二批600人,1945年5月的第三批100人,被押赴花岡中山寮集中營。這樣,俘虜和被抓的三批共計1000名中國人,除中途逃跑和被迫害致死的,押上貨船的有986人,實際到達中山寮的為979人。
當年的花岡中山寮,被中國勞工稱作“人間地獄”。中國勞工在當時的“鹿島組”的監督下,從事修改河道的苦役。勞工們住在用木片搭起的工棚里,每天做15至16小時的超強度勞動,以橡子面、蘋果渣充饑。嚴冬時節,勞工們仍身著單衣,足穿草鞋,勞動于嚴寒和冰冷的泥水之中。嚴重的饑餓勞累,加上兇惡殘暴的“鹿島組”監工們的打罵摧殘,每天都有多名勞工被毆打、虐殺致死,僅半年時間,就有200多人被迫害送命。忍無可忍的中國人決心以死反抗。
爆發起義
在忍受了殘酷的勞動和非人道的待遇后,部分中國勞工于1945年6月30日晚上(有說法為7月1日)在被俘的國軍軍官耿諄(原屬國民革命軍第十五軍六十四師一九一團二營五連上尉連長)等人的領導下集體發起了起義,殺死了四名日本監督人員以及一名與日本人勾結的中國勞工,成功從中山寮逃脫。但起義很快被日本憲兵隊、警察和當地的警防隊鎮壓,逃脫的勞工被重新逮捕。
在追捕過程中,部分勞工被當場殺害,其他被抓回的勞工則被帶到共樂館前的廣場,在炙熱的陽光下暴曬,并遭到嚴酷的拷問和折磨,事件發生后三天內,有超過100名中國勞工被殺害。
被奴役的花岡勞工
死亡勞工被暴尸共樂館前廣場十余日,直到花岡礦業所的朝鮮勞工挖掘三處大坑才將死亡勞工埋葬。
中國勞工們在日本憲警的圍堵和鎮壓之下,當場死亡113人。從強征勞工到暴動被鎮壓,中國勞工共有418人犧牲,約占總人數的42.4%。而根據日本方面統計,到戰爭結束,總計有38935名被強擄的中國勞工在日本135處工地和煤礦勞動,其中6830人死亡。
花岡慘案畫作
事件后續
事后,耿諄等一些被捕的中國勞工被被起訴并關押。起義事件后,鹿島組勞工的處境并未發生實質性改變,甚至在8月15日日本無條件投降后,情況仍沒有得到改善,據統計,1945年7月中國勞工死亡100人,8月49人,9月68人,10月51人,直到秋季,盟軍總司令部(GHQ)介入,事件才得以結束。
日本當地居民的證言稱,“他(中國勞工)瘦得只剩下皮包骨。”
時任仙臺戰俘收容所所長接到調查起義原因的指令后,向東京戰俘信息局提交了一份報告(1945年7月20日),這些內容詳細記錄了當時勞工們的悲慘遭遇,報告中提到:
“中國勞工原工作時長為十小時,但自6月20日開始,企業以‘同步突擊作業’為名延長兩小時,工作時間變為十二小時,但食物配給并未增加”;
“食物供應緊張,勞工們食不果腹,而管理層卻私自克扣一部分主食”;
“由于中國勞工被禁止自行購買食物,支付勞工的工資也變得無關緊要,自去年8月(1944年)以來,勞工工資并未支付。”
報告中不僅記錄了勞工工作量加重、食物不足和工資拖欠的問題,并進一步提到:
對待中國人的方式就像對待牛馬一樣,工作時一旦懈怠或在行進中稍有遲緩就會遭到毆打。他們生活條件極差,缺衣少食,遭受毆打更是家常便飯。
1945年9月11日,秋田地方法院依據《國防保安法》及戰時騷亂殺人事件等,起訴并判決中國勞工大隊長耿諄等13人有罪(后全部釋放)。部分日本人認為這一判決是在占領期間依舊堅守法律的行為,是值得肯定的,日本作家赤津益造對此批評這一種“歪曲的法律理論”。
1945年9月至10月間,美國軍隊對花岡町觀音堂內的盟軍戰俘營(仙臺第7分所)進行了調查,在檢查中山寮時,發現了幸存的中國勞工和死者的尸體。美軍隨后對中山寮展開了全面調查,花岡的強制勞動以及花岡事件的真相逐漸浮出水面。
1947年,在美國第八集團軍組織的花岡BC級軍事法庭(橫濱法庭)中,8名涉及花岡慘案的人員以戰犯身份被審判,1948年3月1日,法庭對鹿島組4名相關人員和大館警察署的2名警員做出判決,判處2人絞刑、2人無期徒刑、以及1人20年有期徒刑(判處絞刑的2人后被減為無期徒刑,到1955年,涉案人員均獲釋)。
在美國軍方進行事件調查時,鹿島組及其他13家曾使用中國勞工的日本建筑工業管理聯合會的公司都擔心,若鹿島組負責人鹿島守之助被捕將引發一系列的牽連,恐對己不利,因此聯合會的公司紛紛花費巨額資金竭盡全力來逃避成為戰犯。他們為了為相關人員辯護,成立了龐大的律師團隊,結果,只有鹿島組花岡分所的相關人員和警方的人員被追究責任。
鹿島組與日本建筑工業管理聯合會及其律師曾簽訂如下報酬合同:
1、若鹿島組的七名被收押職員(以下稱為收押者)全部被判無罪,且鹿島組及相關方未受波及,將支付40萬日元作為報酬;
2、若只有收押者被判無罪,但事件影響到鹿島組及其他相關方,報酬為20萬日元;
3、若鹿島組與其他相關方受影響,且事件最終結束鹿島組無罪,報酬為8萬日元;
4、若事件波及鹿島組,但沒有影響其他相關方,報酬為8萬日元;若相關方無罪,鹿島組無罪的情況下,報酬為4萬日元。
由于這些建筑公司在控制聯合會的名義下,公司向政府申請招募中國勞工,并利用這些被強制帶到日本的中國勞工進行工作,在效率至上的政策下,造成了嚴重的虐待,導致大量勞工傷亡。但建筑公司聲稱這些勞工本來就是病弱或體質較差的人,要求政府進行賠償,并奇怪地獲得了巨額的補償金,這一行為引發了關于政府與這些公司之間可能存在勾結的質疑。
協商進展
戰后,由于歷史的原因,國內花岡勞工幸存者之間失去來往,又與日本信息不通,“花岡事件”似不再被人提起。然而在日本,由于愛國華僑、有識之士和日本愛好和平人士的不懈努力,“花岡事件”紀念活動一年也沒有停止過。從1952年開始,大館市將“花岡暴動”的6月30日定為“和平紀念日”,堅持每年為死難的中國勞工舉行“慰靈儀式”和多種形式的紀念活動。
2013年6月29日晚,中國被強擄勞工遺屬代表和日本友好人士一起高唱《國際歌》和《義勇軍進行曲》
1985年,日本首相以官方名義參拜靖國神社,引起亞太地區各國和日本有識之士的關注。以日本愛知縣立大學教授田中宏先生、律師新美隆先生為首的各界人士,于1988年成立了“強擄中國人思考會”,并會同神戶“旅日華僑中日交流促進會”秘書長林伯耀先生等人,著手進行關于戰后遺留問題的研究,為妥善解決日本強擄中國勞工問題做了大量工作。紀念活動又掀起了一個新的高潮。
1946年11月,花岡暴動的領導者耿諄回到中國,在他的老家河南省開封道襄城縣(今河南省許昌市襄城縣)務農2日,“花岡慘,1987年他聯合其他花岡慘案幸存者及遺屬,赴日起訴鹿島建設公司,要求謝罪、賠償及建立紀念館。1995年,耿諄作為首席原告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成為中國民間向日索賠的第一案。
2000年,訴訟以和解告終,鹿島建設捐出5億日元設立“花岡和平友好基金”,但拒絕認罪。耿諄對此發表《嚴正聲明》,拒絕領取款項,并譴責和解為“屈辱性結果”。2012年8月27日下午5時20分,耿諄于襄城家中逝世,享年96歲。
1989年12月2案”幸存者聚會北京,成立了“花岡受難者聯誼會”,并發表致當年殘酷地奴役過他們的鹿島建設公司的公開信。信中向鹿島建設公司提出三項要求:
一、向“花岡慘案”罹難者遺屬和幸存者謝罪;
二、分別在日本大館市(當年的花岡町)和北京建立具有一定規模的花岡烈士紀念館;
三、向“花岡事件”受難者986人每人賠償550萬日元,以資象征性地補償受難者肉體與精神上所遭受的苦難、創傷和犧牲。幸存的老人們強調表示,如鹿島建設公司“執迷不悟”,縱使千載之后,他們的子孫也要繼續討還“血債”。
幸存者們提出了三項要求,委托新美隆、內田雅敏、田中宏、內海愛子、林伯耀等在日人士與鹿島建設公司進行交涉。
2013年7月2日,中國被強擄勞工遺屬在日本國會門前抗議,呼吁日本政府正視歷史
1990年7月5日,在東京鹿島建設公司本部,“花岡慘案”幸存者及遺屬代表與鹿島建設公司副社長村上光春,就謝罪與賠償問題進行當面交涉。談判結束后,發表了共同聲明。鹿島建設公司承認對“花岡慘案”負有“企業責任”,并表示了“謝罪之意”,對于賠償,鹿島建設公司只是承認雙方之間存在“必須通過對話努力進行解決的問題”,表示待以后協商解決。
2000年11月,“花岡事件”中國勞工幸存者及死難者家屬與被告日本鹿島建設公司達成和解。鹿島公司向中國勞工謝罪并賠償5億日元。然而,同樣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日本政府至今仍拒絕道歉和賠償。
編輯 | 臥闌聽魚
文獻資料 |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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