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交樓,不敵大人物的錢袋子!
近日,在福州“世茂云浦公館”項目監管賬戶,1.3億元安商房回購款剛剛到賬。然而不到60分鐘,賬戶歸零——這筆承載著1779戶業主收樓希望的資金,在招商銀行福州分行協助下被司法劃扣一空,宛如從未出現過。
根據最高法【2022】12號文件,該賬戶可凍結但不可劃扣,項目尚欠工程款、購房人辦證稅款未繳納。然而函件擋不住華潤深國投信托的執行申請,也未能喚醒招行作為監管銀行的職責堅守。
資金消失后,項目工程停滯、業主辦證無望,保交樓工程瞬間淪為“無米之炊”。
對此,網友評價:交樓龜速,而劃款速度像坐火箭!看看華潤總部車庫的豪車,就知道誰才是真正的老大!
消失的1.3億
2025年初,本應注入監管賬戶的1.3億元安商房回購款,在到賬前就已被福州住建局“盯上”——該局提前向招行福州分行發函預警,明確要求保障資金安全。
然而,銀行雖表面應承,行動卻截然相反。款項到賬不足一小時,招行便以“高效”姿態配合法院執行,將全數款項劃給了華潤深國投信托。
房產項目推進遲遲無進展,劃款速度卻快得離譜,這場景何其諷刺!
更耐人尋味的是,招行此舉并非首次“越界”。早在2024年3月,該行就曾擅自從“融創公館”監管賬戶劃轉570萬元用于歸還貸款,被福州市城鄉建設局公開通報。無獨有偶,浦發銀行福州分行也上演過類似戲碼:在明知“正榮觀江樾”為保交樓項目的情況下,仍劃扣3000萬元預售資金。
資金被劃扣后,福州住建局緊急協調法院,多次發函強調項目屬性及未完稅款、待付工程款的緊急需求。但司法執行卻以“合法債權”為由,將民生訴求踩在腳下,監管賬戶儼然成了債權人的“提款機”。
有銀行人士向酷公司透露,開發商資金被執行時,按常理應優先賠付爛尾樓業主退款,其次是供應商貨款或工人工資,最后才是債權人借款。但現實卻截然相反。
有明眼人一針見血地指出,這背后是福州市委與以華潤系為首的央企債權人之間的博弈,而普通民眾卻成了這場博弈的“犧牲品”。
招商銀行真有如此大的能量?顯然不是。福州住建局發函的真正目的,更像是“敲山震虎”——福州市委在積極執行中央政策,而華潤的行為卻在破壞政策,問題根源在于后者。
如今,購房人不僅失去了起訴退房的權利,更失去了退房后依法優先受償的權利,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
遭殃的永遠是底層
事實上,銀行在保交樓資金監管中的失守,實則是其雙重身份困境的必然惡果。房企通常選擇提供貸款的銀行作為監管行,使銀行同時扮演“資金看守”與“債權人”的矛盾角色。
當房企債務違約時,銀行本能地傾向優先實現自身債權。招行福州分行對世茂項目資金的“閃電行動”,正是這種自利邏輯的極致演繹——監管職責在債權回收面前脆弱不堪。
更深的矛盾在于行政指令與司法權威的錯位。保交樓專項賬戶依據最高法文件享有“免劃扣”保護,但當法院執行令到達時,銀行面臨兩難抉擇:服從住建部門行政要求,還是遵守司法裁決?現行制度下,司法權常占上風。
銀行左手放貸右手監管的游戲規則,本質是將風險最終轉嫁給最弱勢的購房者。
當監管賬戶頻頻失守,制度補漏已成當務之急。法律界人士提出關鍵破題思路:借鑒企業破產中的“共益債務”概念,將保交樓必需資金列為超級優先債權。這意味著工程款、稅款等關乎項目交付的核心支出,應優先于普通債權受償。
香港預售制度的經驗值得鏡鑒。其通過律師行托管賬戶、銀行“樓花”按揭雙重保障,確保購房款僅在取得承建證明后才支付工程款。這種將銀行責任前置、資金流轉與工程進度綁定的設計,從源頭降低爛尾風險。
保交樓不僅關乎經濟穩定,更是民生底線。1.3億消失背后,站著上千戶望眼欲穿的業主,以及因工程款拖欠瀕臨絕境的參建單位。
資金監管賬戶形同虛設,司法執行無視民生訴求,銀行角色扭曲異化——世茂云浦公館的1.3億消失事件,揭開了保交樓戰役中最深的傷疤:在金融債權與民生保障的天平上,到底是保民生還是保大人物們的錢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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