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長垣孫女士買下長城德鄰城三期一樓帶院住宅。
同年12月裝修時,她在陽臺下方挖出疑似人體大腿骨?!爱敃r嚇得腿都軟了,心理陰影一直揮之不去。
”孫女士回憶道。她立刻報警,警方帶走尸骨檢測,沒想到后續自行挖掘時,又發現多根肋骨及尾骨。
二次報警后,孫女士多次聯系物業及開發商協商,提出換同等面積房子。但對方以“房屋已交付”為由,拒絕退房、換房,只愿給點人文關懷補償。2025年6月16日,刑警隊口頭告知檢測結果為男性尸骨,已約20年。
次日三方在住建局協商,開發商仍拒絕換房,僅讓提補償訴求卻沒下文。住建局稱開發商不配合,事情至今擱置,孫女士一家愁眉不展。
小區物業工作人員稱,孫女士院子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土是從別處購買運來的,沒辦法對所有土都進行篩選檢查。他們強調房子質量沒問題,所以不退不換,物業也沒責任賠償。
開發商則表示小區已移交物業公司管理,相關問題讓找物業。
長垣市住建局一工作人員透露,正在開會商討此事,會積極協調。但從6月到現在,事情進展緩慢,孫女士的合理訴求始終未被滿足。
百度號作者“安律說法”分析,若開發商事前知情卻隱瞞,或構成欺詐。
根據《民法典》,受欺詐方有權請求撤銷合同,進而退換房屋。
這給孫女士維權提供了法律依據,但關鍵是要收集相關證據。此事引發社會關注,住戶買新房卻挖出人骨,誰能接受這種情況?
換位思考,換作任何人遇到這種事,恐怕都難以在這樣的房子里安心居住。物業和開發商以“房屋已交付”為由拒絕換房,是否太冷漠?
房子交付了,難道就不用承擔后續發現的問題責任了嗎?
消費者的權益該如何保障,尤其是這種涉及心理層面的傷害。雖然警方稱尸骨年代久遠,不是刑事案件,但住戶的心理陰影實實在在。孫女士要的不過是換房,這訴求合情合理,為何難以實現?
希望相關部門能加大協調力度,讓開發商和物業正視問題。別讓住戶陷入維權困境,法律和人情都該站在公平的一邊。這件事也給購房者提了個醒,買房時對周邊土地情況要多留意。
遇到問題別慌,保留證據,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期待此事能早日解決,讓孫女士一家擺脫困擾,住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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