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兩起醫鬧引發關注!
6月18日-25日,有網友不斷在社交平臺上發布,山東省臨沂市一家私立醫院門前患者家屬燒紙、撒紙錢,甚至與醫院保安發生沖突,上演“呲水大戰”,醫院門口一片狼藉。
6月2 7 日,山西 省 大同市廣靈縣公安局 通報一起“醫鬧 ” 事件,死者家屬在縣人民醫院病房、樓道,擺放死者遺像、祭祀貢品、燃燒紙錢,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兩個不同地址,不同時間,但相似的手段卻輪番上演,醫鬧糾結何時能停止?
呲水大戰,兩敗俱傷!
據了解,山東省臨沂市的這家醫院是 一家二級甲等綜合民營醫院,目前已建院23年。
據網友發布視頻及評論爆料,事件起因被傳的五花八門,有傳言說老年患者因骨折在該院治療期間不幸離世;有說是老年患者在醫院請的看護不力導致墜樓。
這兩種說法的真實性我們不予考究,但可以確定的是,家屬將責任歸咎于醫院,便有了在醫院前索要說法的醫鬧行為,他們采取了燒紙、撒紙錢等維權行動,隨后與醫院保安發生激烈沖突,現場出現保安用水呲灑、雙方相互對峙的混亂場面,這場“呲水大戰”的相關視頻在網絡迅速傳播,引發了廣泛關注。
目前,事件具體責任認定與詳細經過,還尚待官方進一步調查公布,大掌也會繼續關注事件進展。
這家民營醫院其實早有違規前科,2019年因使用過期醫療器械被罰3萬元;2022年曾被曝患者打針后死亡,且疑似多次發生類似事故;2023年5月,其旗下兩家機構因偽造醫學文書、重復收費、串換診療項目等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被重罰93萬余元;2024 年,山東省醫療保障局多次通報該醫院存在串換診療項目、偽造醫學文書等嚴重違規行為,涉及違規金額超百萬元。
一連串的違規操作讓大家對這所醫院的持觀望態度,負面纏身嚴重透支了患者信任,有患者表示,“我們全家都在這看病,結果發現他們騙保,誰能不生氣?” 還有患者認為,醫院利用違規手段牟利,損害了自身利益,甚至懷疑此前接受的治療存在問題,要求醫院退還費用、公開道歉。
無論醫院是否劣跡斑斑,這次的醫療糾紛院方是否為過錯方,院前對峙、拋撒紙錢、燒紙,這類醫鬧行為都是違法的!
我們的醫療制度和法律制度下,確實存在醫療糾紛處理復雜、流程耗時長、成本高等問題,這些問題需要社會各界和職能部門去完善和解決,但說一千道一萬,無論是任何理由,都不是醫鬧的借口!
非法“醫鬧”,行政拘留!
6月22日,縣人民醫院發生一起患者在就醫期間死亡的醫療事件。6月23日,死者家屬在縣人民醫院病房及樓道擺放死者遺像、祭祀貢品、燃燒紙錢,擾亂醫院正常秩序。6月26日上午,8名死者家屬披麻戴孝,打出橫幅,高舉死者遺像,在縣政府門前大聲哭喊,圍堵政府大門,阻礙政府機關車輛正常出入,并以此給縣政府施加壓力,以求達到其無理訴求,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在耐心勸告,引導其通過合法合理途徑表達訴求,死者家屬不聽勸告,持續擾亂社會秩序。溝通無效后,民警將涉嫌擾亂單位秩序的8名違法人員帶離現場,依法傳喚至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出于人道主義以及為死者辦理喪事的考慮,對情節較為嚴重的劉某等2人處以行政拘留15日,對其余6人給予行政警告處罰。
目前,廣靈縣公安局組織涉事雙方就死者善后及賠償問題進行協商。死者家屬答應積極配合,按程序提交相關病例材料開展鑒定工作。
廣靈縣醫療集團人民醫院于1953年建院,是廣靈縣唯一一所綜合二甲醫院。該院先后與北京、太原、大同等全國知名二甲、三甲等醫院建立合作伙伴關系,掛牌“應急總醫院醫聯體醫院”“山西省心血管病醫院醫聯體醫院”等。
醫療糾紛不可怕,可怕的是漠視法律、肆意妄為,什么時候患方才能真的意識到,合法途徑才是解決問題的“正道”,非法醫鬧換不來任何想要的結果,只會讓醫鬧者付出代價!
醫鬧紅線,不可逾越!
醫鬧行為具體表現為:圍堵醫院大門阻礙正常出入;毆打、辱罵醫務人員或限制其人身自由;在醫院設靈堂、焚燒紙錢等擾亂醫療秩序;損毀醫療設施或辦公設備;以及聚眾沖擊診療區域致診療活動癱瘓等。
這些行為直接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對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可處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如持續擾亂、多人參與),處5-10日拘留,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若系聚眾行為,首要分子面臨10-15日拘留,可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若情節嚴重,如導致醫院停診、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則構成《刑法》第二百九十條的“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首要分子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其他積極參與者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
然而,并非所有醫鬧的本質僅是患者無理取鬧。深層癥結集中于三方面:
一是糾紛處理機制失效。醫療事故鑒定常由醫學會主導,被質疑為“老子鑒定兒子”,公信力不足;訴訟程序繁瑣耗時,患者維權成本高昂,迫使部分人選擇“以鬧維權”。
二是醫院管理缺陷與信任危機。部分醫院存在過度醫療、掩蓋過失等問題,甚至形成“大鬧大賠、小鬧小賠”的惡性循環,變相鼓勵鬧事。
三是系統性資源失衡。城鄉醫療資源分配不均加劇看病難、看病貴,而醫德失范(如收紅包、服務態度差)進一步侵蝕信任基礎。
真想解決醫鬧難題,還需要第三方調解機構,納入醫學專家、律師、人大代表等多元主體,確保鑒定透明公正,同時推行醫療責任險,由保險公司介入理賠,減少醫院與患者直接沖突,執法者也要做到依法嚴懲職業醫鬧和“醫托”,協調與懲治并存,杜絕放任放縱患方家屬頻繁醫鬧的行為!
醫患關系的修復,離不開制度保障的托舉,維權路徑暢通、醫療行為規范、資源分配均衡,如果都能完善,誰又會鬧?誰又怕鬧?誰又敢鬧呢?我們的醫療制度還需完善,大掌相信,終結“以鬧代法”的困局早晚會被破除,希望我們的醫護再也不用蜷縮在醫鬧的角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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