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訴戰友,我是北京陳律師。聽證會不是戰場,卻決定著無數蒙冤者的生死;法官不是敵人,但一句追問就能讓申訴墜入深淵。聽證會的本質是一場精心設計的“法律劇本殺”——法官手握問題清單,而你只有一次開口的機會。今天,我將用血淚淬煉的20問預判清單,助你在聽證會上刀鋒出鞘、一劍封喉。
一、預判問題的三重價值:從被動挨打到反客為主
血的教訓:去年某詐騙再審案,當事人面對法官“新證據為何原審不提”的質問,支吾著說“當時不懂法”。話音剛落,法官合上案卷:“下一個!”——聽證會的殘酷在于,法官只給你一次回答的機會。
預判的價值:
1. 心理破冰:當法官發現你預判了他的問題,會本能產生專業認同感;
2. 節奏掌控:用結構化應答打斷法官的“壓迫式追問鏈”;
3. 致命反殺:將法官問題轉化為揭露原審漏洞的跳板。
陳律師親歷:十年前代理某殺人冤案聽證,法官連拋12問均在我準備的清單內。休庭時法官感嘆:“陳律師,你把我的活都干完了。”三周后,再審裁定下達。
二、法官必問的20道生死題與破局錦囊
(一)證據類:新證據的“靈魂拷問”
1. “新證據為何原審未提交?”
死亡陷阱:若回答“當時沒找到”,法官直接駁回;
破局要點:錨定《刑訴法解釋》第387條:“因對方隱匿/事后形成/不可抗力”;
話術模板:“該銀行流水被對方控制,我方原審三次申請法院調取未果(出示《調查取證申請書》回執)”。
2. “新證據如何推翻原判?”
致命誤區:堆砌證據細節卻未關聯裁判結果;
破局公式:“原判認定A事實→新證據證明A不存在→導致B法律要件不成立”(例:原判據轉賬認定受賄→新證據顯示系借款→受賄故意不成立)。
3. “證據來源是否合法?”
紅線警示:偷拍錄音可能被認定非法證據;
安全牌:當庭播放錄音前聲明:“根據《民訴法解釋》第106條,為證明侵權行為而錄制,未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二)事實類:撕開原審的“黑洞”
4. “原審事實認定哪里錯了?”
核武器:對比原審筆錄與判決書,圈出“消失的有利發問”;
例:法官原審曾問:“被告是否在還款后補簽確認?”(對我方有利)→判決書只字未提→當庭出示筆錄截圖:“您曾關注此關鍵問題,但判決未回應”。
5. “雙方爭議焦點為何未寫入判決?”
心理學殺招:暗示原審法官回避矛盾;
操作指引:制作《原審爭議焦點與判決遺漏比表》,標注“未回應率”百分比。
(三)法律類:把法條變成子彈
6. “法律適用錯誤是否影響裁判?”
量化公式:錯誤直接導致損失擴大30%以上(如違約金計算錯誤);
類案捆綁:援引最高法XX號指導案例:“同類情形改判率100%”。
7. “程序瑕疵為何必須再審?”
程序違法的核爆點:緊扣“剝奪辯論權”“應回避未回避”等剛性事由;
話術威懾:“程序違法如定時炸彈,您若不拆彈,下一站就是監察委!”(輕聲放《控告書》草稿于桌面)。
(四)策略類:把法官變成“隊友”
8. “是否借申訴拖延執行?”
道德反擊:出示《主動履行擔保書》:“愿將執行款提存法院,換聽證機會”;
9. “為何選擇聽證而非抗訴?”
政治智慧:“更相信法院系統的自我糾錯能力,這亦是法治進步的縮影”。
完整20問清單(因篇幅限列關鍵10問):
10. 新證據是否形成完整證據鏈?
11. 原審關鍵證據為何未質證?(當庭播放未質證錄音)
12. 有無證據證明原審法官徇私?...
13. 若駁回再審有何救濟途徑?(埋下檢察監督伏筆)
三、預判到實戰:三大預演心法
心法一:模擬聽證的“魔幻現實”
角色扮演:助理扮“暴躁法官”拍桌追問、對方律師設語言陷阱、書記員故意記錯要點;
死亡特訓:連續問答30分鐘不停頓,訓練腦力與體能極限。
心法二:應答結構的“黃金三環”
結論先行 → “新證據完全滿足再審條件”
法條錨定 → “依據《民訴法》第207條第一項”
案例加持 → “與(2024)最高法民再15號案完全相同”
切忌:超過1分鐘未回應結論(法官會走神)。
心法三:視覺化輔助的降維打擊
熒光標簽術:在案卷第57頁貼標:“此處轉賬時間與口供矛盾”;
時間軸視頻:動態展示“原審證據漏洞如何像癌細胞擴散”(時長≤90秒)。
四、陳律師的告白:專業是鎧甲,良知是刀鋒
聽證會上,我曾見過法官眼中的贊許,也見過當事人絕望的淚水。真正的勝訴之道,不在庭上的機變,而在庭外千萬次的打磨。這份20問清單,源自團隊代理的73起聽證會記錄,其中:
32起案件因預判精準獲再審;
11起當庭駁回的案件,我們用應答記錄促成檢察監督;
唯一的原則:寧可輸掉案件,絕不輸掉良知。
曾有當事人哀求:“陳律師,能不能說我給法官送了禮?”我指著律所墻上特戰隊的合影:“我曾經持槍保衛司法尊嚴,今天更不會親手玷污它。”
聽證會不是終點,而是正義長跑中的一站。當你用專業照亮黑暗的角落,法律終將以你期待的方式回響:
“正義或許遲到,但從不缺席——前提是,你為它鋪好了抵達的路。”
作者簡介:北京陳律師,法學碩士,高級合伙人律師,歷任特種部隊指揮員,檢察官,偵查員,紀檢干部,企業高管,閱歷豐富,學養深厚,擅長疑難重大案件,多種法律關系交叉復雜案件處理,重信守諾,值得托付。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