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遷本是惠國利民、為百姓謀福祉的好事,但在實踐中,由于牽扯到征地補償利益等相關問題,很容易造成被征收一方和征收方之間的矛盾激化。
征收補償長期無法達成一致,雙方僵持不下,但項目進度卻迫在眉睫,由此,便滋生了諸如斷水斷電、威逼利誘、逼迫簽訂空白協議等違法現象。
被逼迫簽訂空白協議之后,孫先生二人便找到律師。律師通過一系列程序,最終撤銷了空白協議,在保住了被征收人的房屋的同時,也捍衛了法律的尊嚴。
被迫簽訂空白協議
由于距離即將建設的高鐵項目僅有幾十米,孫先生等兄弟二人的房屋面臨拆遷。對于孫先生二人來說,最大的問題就是拆遷補償不合理,這也是他們遲遲不愿簽訂補償協議的原因之一。
按照兄弟兩人的說法,周邊的商品房價格已經達到八千元每平方米了,而征收方只給補償四千多。孫先生兄弟倆稍微一盤算,刨去商品房的公攤、水電雜七雜八,再加上比市場價格低了近一半的補償,如果簽訂了協議,也就意味著住房面積要減少一半。
其實,有不少上了年紀的農民,對于祖祖輩輩、世代居住的鄉村總會秉持獨特的情節,這種以土地耕種為核心的慢節奏的生活方式,是他們心中割舍不下的鄉愁。這一點,對于孫先生兄弟兩人也不例外。
孫先生兄弟兩人原本以為拖一拖、等一等事情沒準就有轉機——要么可能房屋就不被征收,要么補償可能會相對更合理。
但沒想到,他們最終在征收方的逼迫下,簽訂了空白協議。
協議簽訂現場
空白協議本身存在著極大的風險,雖然空白協議從法律上來講,是具有欺詐性的,但在實踐中,一旦簽訂空白協議,很可能征收人憑借空白協議啟動拆遷法律程序,被征收人則因為舉證困難而很難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可以說,空白協議一經簽訂,就面臨著很大的不確定性。
好在,委托人是幸運的,孫先生弟弟在簽約時拍下了當時的照片,盡管模糊,但是依稀可以看出當時簽訂的協議是空白的。
律師協助維權
在剛開始找到律師時,其實孫先生兄弟倆心里也沒底。盛廷律師有條不紊的推進程序、抽絲剝繭的法律分析,照亮了孫先生兄弟二人維權之路。
因為兄弟倆的情況略有不同,弟弟的房屋已經被強拆,但是哥哥的房屋仍在,所以針對兩種不同的情況,律師也給出了不同的應對策略:首先就是啟動信息公開程序,確認征地的合法性并調取哥哥協議的相關信息;其次,針對弟弟被強拆的房屋,提起確認強拆違法的訴訟,再對被逼迫簽訂的空白協議,提起撤銷程序。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延期
答復告知書
由于孫先生弟弟已經有了協議的照片,律師在申請信息公開的過程中,著重向街道辦申請了孫先生協議的照片。整個信息公開的答復也是阻力重重,街道辦以各種理由不提供信息,先是延期又要孫先生繳費。
《信息公開條例》 第三十三條規定,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
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最后,街道辦才不情不愿的給出了相關協議。有了協議,后面的起訴,也變得順暢了許多。
在起訴強拆違法結束,撤銷空白協議開庭間隙,律師得到了第一個好消息,孫先生弟弟的案件調解解決了!
調解還是訴訟?
調解還是繼續訴訟?這個問題,孫先生本人也想過好久。在律師啟動程序,提起確認強拆違法訴訟和撤銷空白協議訴訟后,孫先生也接到過征收方的電話,稱愿意與他和解,并且給出一個滿意的補償。
訴訟利益既已達到,但孫先生不同意,他堅持讓法院判決。
是該像孫先生弟弟這樣選擇撤訴、領取合理的補償,還是像孫先生這樣等待法院的判決,沒有好壞之分,只有個人的訴求不同。
在孫先生要求繼續訴訟,而非調解案件的背后,更多的是他對法律的敬畏之心。
在法治中國建設的這條長遠路途上,即使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渺小的個體,但聚沙成塔,積土成山,涓涓細流也能匯聚成江河,司法的公信力也正是由一樁樁、一件件小事匯聚而成。
雖然案件現在正在進行,對于孫先生案件來說也只是取得了階段性勝利,即撤銷了空白協議,但是他仍然對案件充滿了期待......
盛廷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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