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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減輕繳存職工家庭購房資金壓力,雅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雅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共同制定了《雅安市提取住房公積金直付購房款實施細則(試行)》。
想了解詳細內容的市民朋友們,速看~
Q
申請條件是什么?
A
購房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可按合同約定申請將購房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可提金額劃轉至購買房屋所屬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以下簡稱資金監管賬戶),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
Q
提取頻次及額度有無要求?
A
(一)購房人簽訂《四川省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后可申請一次性提取。
(二)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人購房時上月公積金賬戶余額且全款購房的不超過總房款金額,按揭貸款購房的不超過首付款金額。
Q
如何進行提取辦理?
A
(一)簽訂授權委托書。購房人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提取資格,并簽訂《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直接支付購房款授權委托書》。
(二)簽訂合同。購房人需向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具《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直接支付購房款授權委托書》,并簽訂《四川省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
(三)申請提取。購房人攜帶以下申請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直付購房款業務:
1.《四川省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
2.購房人身份證
3.婚姻證明
4.與父母、子女共同購買同一產權自住住房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5.《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直接支付購房款授權委托書》
以上資料需提供原件。
(四)劃轉購房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資料通過后,將購房人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資金監管賬戶,
(五)網簽備案。在購房款項轉入資金監管賬戶后,房地產開發企業需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網上簽約備案,并且每周至少一次將備案后的《四川省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提交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六)購房款退回。《四川省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被撤銷、解除、信息變更,未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網簽備案的或者被確認無效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全額原路徑退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賬戶。
購房人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退還購房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同意后提供《退款同意書》,購房人將《退款同意書》反饋給房地產開發企業,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預售資金監管部門申請退回,預售資金監管部門及監管銀行須按流程將已打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的購房款原路徑退回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賬戶,購房人、房地產開發企業須無條件配合。
Q
其他事項:
A
(一)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直付購房款只能由購房人本人在購房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辦理。
(二)該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以提取購房款前的繳存余額為基數計算。
(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建立備案信息回查機制,定期對購房提取業務的網簽備案信息進行核查。
(四)購房人及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違規套取住房公積金行為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違規提取治理工作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實施處理,購房人及房地產開發企業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五)本實施細則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如遇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調整,按國家、省、市相關政策執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可根據具體實施情況優化調整。
附件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直接支付購房款授權委托書
附件2:退款同意書
▌來源:雅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編輯:毛晏
▌校對:鄭膠
▌責編:陳澤睿
▌審核:徐召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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