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層面重視教育的持續發展和教師工資待遇的不斷提高是戰略上的考量,因而會就能否很好落實教師工資待遇對地方實行不定期的監管和督查。同時,很多地方的教師并非都能享受到公務員專屬的數萬元不等的一次性獎勵工資,也就更不用說享受公務員的各種地區附加津貼、住房補充公積金、交通補貼、午餐補貼了。
之前看到了兩份格式一樣的工資清單,都是在我的相關文章評論區關于教師和公務員工資待遇的留言評論,感覺十分有趣,也具有代表性和可比性,一個是研究生畢業的教師,一個是研究生畢業的公務員,羅列了自己正式轉正不久的兩個月的工資清單,還真是值得要當教師的和要當公務員的人細品。
我是大學研究生畢業,去年考取了教師編制,工作剛正式轉正,關于這兩個月的工資情況:每個月基本工資3000元左右,績效工資2900元左右,課后服務費等400元左右,通訊補貼200元,其他補貼700元左右,這樣總共每個月7000多點,扣除五險一金每個月打卡工資5000多塊錢,公積金每個月2000多元,但是房價20000左右一平,壓力山大!
我是大學研究生畢業,去年考取了公務員編制,工作剛正式轉正,關于這兩個月的工資情況:每個月基本工資5000元左右,房補2500元,通訊補貼200元,交通補貼500元,其他補貼1000元左右,這樣總共每個月9000元左右,扣除五險一金每個月打卡工資7000多塊錢,公積金每個月3000多元,但是房價10000左右一平,壓力山大!
1993年頒布的提出了“不低于”目標的《教師法》讓屬性和特征完全不同的教師群體和公務員群體扯上了可能永遠也撇不清的關系,2021年發布的《教師法修訂草案》讓這個目標更加明確。更加明確的“不低于”目標將教師群體和公務員群體的平均工資收入水平聯系得更加緊密了,至此,一直以來這兩個不同群體之間的聯系達到了制高點。
由于這個眾所周知的“不低于”硬是將教師工資待遇與公務員工資待遇捆綁在了一起因而引發了人們無休止的同時也是沒有定論的爭論,兩個不同性質的行業,再加上學歷層次、地區差異、城鄉之別、行業標準、經濟實力等等因素的綜合影響讓這個話題成為了熱點和焦點,是當老師還是當公務員對有些人來說還確實是個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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