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關于2025年迎峰度夏期間臨時調整武漢市工商業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在現行工商業分時電價基礎上,針對武漢市執行代理購電工商業電價的充換電設施用電分時時段做出調整,具體執行時間為2025年7月10日0:00-2025年9月10日24:00。
01
峰谷時段劃分
調整前:
平時段:06:00-12:00 14:00-16:00(8小時)
低谷時段:0:00-06:00 12:00-14:00(8小時)
調整后:
平時段:06:00-14:00 (8小時)
低谷時段:0:00-06:00 14:00-16:00(8小時)
02
執行范圍
全市執行代理購電工商業分時電價的充換電設施用電。
03
分時電價實施保持五不變
工商業分時電價實施范圍保持不變
全天分時時段時長保持不變
迎峰度夏期間的尖、峰時段劃分保持不變
電價浮動比例保持不變
非迎峰度夏期間的時段劃分保持不變
04
常見問題
此次分時時段調整的原因是什么?
近年來,武漢市新能源汽車產業快速發展,充電負荷出現了大幅度增長,將導致迎峰度夏期間局部區域供電緊張。為保障全市迎峰度夏期間全局性電力安全,支撐服務社會經濟發展,經充分調查研究和意見征集,決定2025年迎峰度夏期間臨時調整武漢市工商業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分時電價時段。
此次分時時段調整的主要內容?
此次分時時段調整在現行工商業分時電價機制基礎上,針對武漢市執行工商業代理購電價格的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在2025年迎峰度夏期間(7月10日至9月10日),將12:00-14:00原低谷時段調整為平時段,14:00-16:00由原平時段調整為低谷時段。工商業分時電價實施范圍、電價浮動比例及非迎峰度夏期間的時段劃分均保持不變,執行《省發改委關于完善工商業分時電價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鄂發改價管〔2024]77號)規定。
此次分時時段調整是否影響
居民充電樁用戶?
此次調整不影響居民充電樁用電,居民充電樁分時電價政策時段維持不變,仍然為:
平時段:17:00-17:00
高峰時段:17:00-23:00(其中20:00-22:00為尖峰時段)
低谷時段:23:00-次日7:00
此次分時時段調整的影響是什么?
此次調整全天分時時段時長、電價浮動比例均保持不變,不會提高充電成本。既保證了武漢市迎峰度夏期間電網安全穩定運行,也仍然能保證網約車、出租車和公交車等工商業充換電設施用戶“一充一補”的充電需求和下午換班習慣,實現供用電雙方共贏。
此次分時時段調整是否影響
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充換電設施用戶?
此次調整不會影響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充換電設施用電。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工商業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在省內現貨市場運行期間,按照目前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通過市場化價格機制合理形成分時價格。
此次分時時段調整的預期成效?
通過精準調節工商業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分時電價時段,可將充電負荷從供需最緊張的午間時段轉移到別的時段,大大緩解武漢電網保供壓力,防止出現局部負荷過載導致的區域性停電風險。轉移負荷可等效為在核心城區新建5座滿負荷運行的110kV變電站或10萬居民用戶的用電負荷,經濟效益顯著。
(來源:長江云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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