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天,廣州發(fā)布個人房貸“商轉公”征求意見公告。
明明是心心念念,期待已久的政策,很多人卻吐槽看完萎了。
原因是“商轉公”條條框框的限制,實在是太多了——
1.必須是純商貸,組合貸不能轉。
2.房子要已經(jīng)還了5年以上。
3.超過公積金的可貸金額部分,要提前還完。比如貸款還有100萬,公積金額度只有80萬,那要提前還20萬。
4.在廣州市累計交滿60個月公積金,而且(在全國范圍內(nèi))從來沒用過公積金。
5.房子是廣州市家庭唯一住房。
6.房子已經(jīng)取得房產(chǎn)證,沒抵押、沒查封,近24個月無逾期。
7.可貸額度為目前房子市值的60%,且不能大于公積金額度。比如2020年180萬買的房子,現(xiàn)在重新估值房子只值100萬了,那么只能貸60萬。
8.原商貸銀行要在12家承辦銀行內(nèi),一些小銀行沒和公積金中心合作的話辦不了。
12家承辦銀行名單:工商銀行、農(nóng)業(yè)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中信銀行、農(nóng)商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光大銀行、中原銀行。
以上條件均要滿足。
最后的最后,申請時需要經(jīng)過原商貸銀行同意。
當然,政策還是好的,目前還在意見征集,希望落地或者未來幾年可以放寬條件,惠及更多購房者。
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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