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jìn)一步規(guī)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
營造安全暢通交通環(huán)境
成都交警十一分局持續(xù)在溫江區(qū)
開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整治
嚴(yán)查電動自行車加裝改裝、違規(guī)載人、
闖紅燈、逆行、不戴頭盔等
突出交通違法行為
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線
下面曝光一批電動自行車
突出交通違法行為
希望廣大騎乘人員引以為戒
案例一
交通違法者:許某某
交通違法:未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5年6月25日
違法地點:鳳溪大道北段
案例二
交通違法者:郭某
交通違法:侵走機動車道
違法時間:2025年6月25日
違法地點:魚鳧路
案例三
交通違法者:王某某
交通違法:未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5年6月17日
違法地點:永寧大道
案例四
交通違法者:樂某某
交通違法:未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5年6月16日
違法地點:錦泉街與光華大道三段交叉路口
案例五
交通違法者:謝某某
交通違法:未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5年6月16日
違法地點:錦泉街與光華大道三段交叉路口
案例六
交通違法者:石某某
交通違法:未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5年6月16日
違法地點:錦泉街與光華大道三段交叉路口
案例七
交通違法者:向某某
交通違法:未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5年6月16日
違法地點:錦泉街與光華大道三段交叉路口
2024年6月1日起,新修訂的《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開始正式實施,其中對駕駛非機動車闖紅燈、不戴頭盔、逆行等違法行為做出了規(guī)范。針對駕駛非機動車不戴頭盔、逆行、手持接打電話、在機動車道行駛等違法行為,根據(jù)《條例》規(guī)定,公安交警部門可對非機動車駕駛?cè)颂幰跃婊?strong>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罰款。
騎乘時
請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負(fù)責(zé)
成都交警十一分局提示
交通安全無小事
請廣大非機動車騎乘人員
戴好頭盔
按道行駛,遵守交規(guī)
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來源:成都溫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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