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慈利縣公安局溪口派出所獲悉線索,發現轄區李某、陳某、楊某保出借銀行卡涉嫌違法犯罪。掌握線索后,民警立即調查取證,將其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查,李某、陳某兩人將自己的銀行卡出借給好友楊某保,楊某保將卡交于“上線”用于接收資金,在資金到賬后立即進行銀行取現并轉交,并支付其相應報酬。為獲取報酬,李某、陳某選擇提供銀行卡信息并配合進行收款、取現操作。最終,李某獲利1200元、陳某獲利300元,楊某保獲利1100元。這些被接收的所謂的資金,實為電信網絡詐騙的贓款。
經詢問,違法行為人李某、陳某、楊某保3人如實的供述了自己將銀行賬戶出借給他人使用,并配合進行收款、取現操作的違法事實。目前,3人已被慈利縣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
隨意出租、出借、出售銀行賬戶、電話卡、支付賬戶、互聯網賬號、物聯網卡、電信線路、短信端口均屬于違法行為!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犯罪活動,卡主本人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甚至面臨刑事處罰。請廣大群眾務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信息及“兩卡”。堅決拒絕一切租、借、售卡要求!切勿因貪圖小利或顧及情面而觸碰法律紅線!
如發現相關線索,請立即撥打舉報電話,或向當地公安機關舉報。
(來源:慈利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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