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人專屬微信號」
喝多了
能免責嗎?
答案是:不能!
酒后滋事是“醉”上加罪
這不
一個經典的表情包
現(xiàn)實中上演
近日
合江一男子酒后大鬧醫(yī)院
攤上事兒了!
“這里有一個醉酒男子在打砸東西
麻煩你們快點過來”
6月25日18時許
符陽派出所接到合江縣人民醫(yī)院報警
民警立即趕往現(xiàn)場處置
經勸阻
男子仍借著酒勁不依不饒
為防止其再次滋事
民警將肇事男子控制住并帶離現(xiàn)場
經了解
25日晚
陳某醉酒后撥打120
聲稱“身體不舒服”
后被送往縣人民醫(yī)院就醫(yī)
到達醫(yī)院后
醉酒的陳某不愿配合檢查治療
開始撒潑
對急診大廳導醫(yī)臺上的電腦、打印機等物品進行打砸
并將臺上醫(yī)護文件亂扔在地
保衛(wèi)科人員多次勸阻無效
隨即報警
(被損壞的公物)
目前
陳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法條
鏈接
醉酒“斷片”不是違法犯罪的“擋箭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五條之規(guī)定:醉酒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構成刑事犯罪的,將承擔刑事責任。
1 .治安管理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對于尋釁滋事行為,公安機關可以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2. 刑事責任
如果尋釁滋事行為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的規(guī)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公安提醒:
酒后控制情緒
是對他人的尊重
也是對自己的保護
對于酒后尋釁滋事、打架斗毆、故意傷害、酒駕等
危害公共安全管理的行為
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
嚴厲打擊
絕不姑息
一
平安瀘州 使命必達
發(fā)布/瀘州公安新媒體
編輯/L 策劃/C 審核/鄒佶宏 審定/谷川
本文@平安瀘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