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的兵制總體上繼承了北宋的體制,依舊以募兵制度為主。各種兵種名稱如禁軍、廂兵、鄉兵、土兵、弓手等依然沿用。然而,靖康之變后,禁軍作為國家主力軍的地位逐漸被新成立的駐屯大軍所取代,軍隊構架發生了深刻變化。
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金軍攻陷汴京,宋欽宗被俘。康王趙構在河北臨漳相州被任命為兵馬大元帥,宗澤擔任副元帥,負責組織營救汴京的行動。當時擁有兵力約一萬人,分為前、后、左、中、右五軍,每軍設有統制官員,這標志著南宋軍隊的初步重組正式開始。
次年,趙構在河南商丘的南京即位,稱帝號高宗,改元建炎,正式建立南宋政權。他統領御營軍,宗澤領導的東京留守司軍和吳玠率領的陜西軍,成為南宋軍隊的核心骨干力量。
高宗將樞密院和三衙的權力大體置于次要位置,另設御營司,由宰相兼任正使和副使,負責指揮御營軍,且設有都統制官管理各軍。然而,御營司所轄的五軍兵力卻相對較少,戰斗力有限。
御營軍初分為五軍,但因苗傅和劉正彥發動兵變,御營五軍被分割為三支:劉光世率領的御營副使軍、韓世忠的御前左軍和張俊的御前右軍,軍隊結構逐漸調整。
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御前軍更名為神武軍,御營軍改為神武副軍,劉光世的軍隊則變為御前巡衛軍,統一歸屬樞密院指揮,御營司因此被撤銷,軍制回歸北宋舊制。
建炎四年內,戰事頻繁,局勢混亂,難以形成穩定兵制。金宋交界地帶的州軍、地方土豪、潰敗將領以及抗金起義軍各自為政。為應對局面,南宋臨時設立了二三十個鎮撫使職位,以權宜之計管理地方軍隊。
因此,當時南宋的軍隊主要分為兩大類:一是樞密院直接統轄的神武軍、神武副軍等正規部隊;二是各地獨立運作的二三十支鎮撫使司軍。這些后者軍隊在不到四年內或叛降金軍,或內部爭斗被消滅,或戰敗覆滅,最終全部撤銷。
紹興元年(公元1131年)以后,南宋在江南地區逐漸穩定統治。除川陜吳玠軍外,東南大軍主要由御前巡衛軍的劉光世、神武左軍的韓世忠、神武右軍的張俊組成。后來神武前軍的王燮和神武后軍的陳思恭也相繼并入神武左、右軍。
神武中軍的楊沂中被編入宋高宗的親衛隊伍,設立六將編制,后晉升為獨立部隊。紹興三年(公元1133年),神武中軍兵力約六千九百人,楊沂中升任都統制,下轄前、右、中、左、后、選鋒、護圣七軍,各軍均有統制官掌管。
當時岳飛的軍隊被稱為神武后軍,兵員超過一萬人,成為抗金主力。
紹興二年(公元1132年),設立御前忠銳軍,轄七將,隸屬待衛步軍司,由樞密院統領,兵力約兩萬人。后來大部分兵力劃歸張俊,只有第五將在朝廷留守。
陜西的吳玠軍,經過和尚原、仙人關兩次擊敗金軍,穩固了川陜地區的統治地位。于是,吳玠、岳飛、劉光世、韓世忠和張俊成為南宋五支主力屯駐大軍的統帥,總兵力約三十萬。
紹興五年(公元1135年),因“神武軍”系北齊時期的軍號,遂改稱為行營護軍。韓世忠任前護軍統帥,岳飛為后護軍,劉光世為左護軍,吳玠為右護軍,張俊為中護軍。
各支大軍細分為若干軍隊,軍級統帥有統制、統領等職務。軍下分將,分為正將、副將、準備將,總稱將官。部分行營護軍還設有部和隊的編制。
五大統帥兼任宣撫使、招討使等要職,使司內設有都統制、提舉、同提舉等職務,負責軍務協調和聯合指揮。此外,還有參謀、參議等幕僚輔助作戰指揮。
韓世忠的前護軍兵力約八萬,轄十一軍,統制官十一名,統領十三名,將官達一百八十九人,約有六十三個將官編制,駐扎淮東楚州(今江蘇淮安)。
劉光世的左護軍約五萬二千人,轄十軍,曾以池州(今安徽貴池)、廬州(安徽合肥)為基地。紹興七年(公元1137年),因畏敵怯戰被罷兵權,左護軍名存實亡。
張俊的中護軍約八萬人,轄十一軍,駐扎建康府(南京),有統制十名,統領十四名,將官二百九十七人,編制近百個將官。
岳飛的后護軍約十萬人,駐守鄂州(今湖北武昌),轄十二軍。其精銳騎兵背嵬軍約八千人,有統制二十二名,統領五名,將官二百五十二人,編制八十四個將官。
吳玠的右護軍以興州(陜西略陽)為基地,兵力七萬。紹興十年至十一年(公元1140-1141年)宋金戰爭期間,兵力增至約十萬,由吳璘、楊政、郭浩分管,軍制復雜,設有部和軍。
此外,王彥率領的“八字軍”,后更名為侍衛馬軍司軍,共有七軍約二萬人,曾在順昌(安徽阜陽)之戰中以少勝多,大敗金軍名將兀術。
紹興十年至十一年間,劉光世退隱,吳玠去世,剩下岳飛、韓世忠和張俊三大主帥。岳飛軍兵力最強,素質最高,紀律嚴明,是抗金主力和中堅力量。岳家軍在中國軍事史上享有極高聲譽,其忠誠愛國精神至
今廣為傳頌。
紹興十一年(公元1141年),趙構與權相秦檜推行投降妥協政策,罷免韓世忠、張俊兵權,殺害岳飛,將原有四支屯駐大軍(淮西兵變使劉光世兵力削減)改編為十支屯駐大軍,且在駐地州府名稱后加“御前”二字,稱“御前諸軍”。
這一舉措象征著軍隊直屬皇帝指揮,限制主帥權力,分散四大主力軍隊兵力,旨在防范武將權力過大,方便執行妥協茍安的國策。
新編軍制中,原屯駐大軍只設都統制官,現增設副都統,所有文書須經都統制簽署,分散武將指揮權,防止專權。
軍級統帥包括統制、同統制、副統制,以及統領、同統領、副統領等。三衙及沿江軍隊,每軍均設一名統制官,兩名統領官。
將級軍官如御前右軍第一將、興元府駐御前中軍馬軍第一將等均駐守四川副將以下各州,稱為副隊,實為各自一軍。
在將級編制下,正將、副將、準備將之下設訓練官、部將、隊將、押隊、擁隊、旌頭、教頭等軍吏。軍隊編制一軍三將,將轄三十三隊,每隊約一百二十五人,一將約率四千一百兵員。
紹興十二年(公元1142年),南宋御前諸軍總兵力達二十一萬余人。
南宋初期,隨著御營使司成立,三衙統兵體制逐漸廢止。雖保留三衙機構,但長官不再統領全國正規軍,僅指揮三支兵馬。宋高宗仍保留班直編制,作為宮廷宿衛,人數不多。
紹興五年(公元1135年)十二月,將楊沂中的神武中軍改編為殿前司軍。至紹興十一年(公元1141年),岳飛等三大將被罷免兵權,各御前諸軍兵力縮減,唯殿前司軍兵力有增無減,約達七萬余人,成為兵力最強部隊。
特別是殿前司軍人數增加,目的在于使三衙軍與御前諸軍形成內外制衡,防范秦檜窺視皇位。此后三衙軍與屯駐大軍平起平坐,不再隸屬關系。
三衙各軍情況如下:
1. 殿前司:紹興五年(公元1135年)將神武中軍改為殿前司軍,除五軍外又增設選鋒、護圣二軍,后來再次增設選鋒軍。紹興九年(公元1139年)擁有統制十三名,統領二十一名,將官一百七十八人。紹興十八年(公元1148年)兵力增至七萬余人,轄十二軍。
2. 侍衛馬軍司:紹興七年(公元1137年)組成六軍,共十二將,約六千人。紹興十四年(公元1144年),四川右護軍的四個軍調往臨安,充實馬軍司。紹興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兵力增至三萬人。
3. 侍衛步軍司:紹興十二年(公元1142年)成立。紹興二十九年(公元1159年),步軍司編制擴充,轄五軍。
綜觀南宋兵制的變革,隨著政權逐漸穩定,宋高宗大力加強中央禁軍的實力,特別是三衙中的殿前司,同時分拆五大帥的屯駐大軍,增設“御前”二字以彰顯中央直屬,形成了內外相制、內重外輕的格局。
正是憑借這套嚴密的兵制和對武將的嚴格管控,宋高宗才能有底氣對岳飛說:“犯吾法者,唯有劍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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