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出生的黃某某,只有小學文化程度,幾年前從廣西老家來到福州后,沒有固定職業,靠打零工謀生。
2022年4月13日,黃某某因涉嫌詐騙,被人向公安機關舉報。在詐騙案偵查的過程中,警察在其手機聊天記錄中發現了有賣小孩的相關信息。而經過進一步偵破,警方發現,黃某某竟然接連賣掉了自己的2個親生子。
據了解,黃某某自身也是被收養的孩子,成長過程中,父母親對她的教育、關愛偏少,對于她青春期的知識教育幾乎空白,導致她早早地離開了家,獨自在外面流浪。
據黃某某供述,男孩谷雨是她賣掉的第二個孩子,剛出生幾天的谷雨,被她以3.8萬元的價格賣給了中介,而后者轉手獲利10.3萬元。獲得的錢款,黃某某全部用于打賞游戲主播、買衣服等揮霍。
她的第一個孩子也同樣是被她賣掉的,賣了4.5萬元。
2020年10月,20歲出頭的黃某某在福州市某醫院生下了一個男嬰。初為人母,黃某某并沒有喜悅。孩子的爸爸不知道是誰,自己沒有固定收入、生活困難,拿什么來養活一個新生命呢?有人向她提出,可以通過賣孩子的方式解決她現在的困境。
住院期間,黃某某聯系了中介卓某,打算以3.5萬元賣掉孩子。出院后,黃某某暫時帶著孩子,回到了自己的出租房內,房東魏某得知她打算賣掉孩子換錢,就將自己的親戚李某介紹給了黃某某,因為李某的兒子李某華無法生育,他們早就有收買孩子的想法。一番討價還價,最終李家出價4.5萬元將男嬰買下。
2022年4月,警方先后將兩個被販賣的兒童解救出來,送到了當地民政部門。
2023年10月12日,警方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024年4月11日,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黃某某涉嫌拐賣兒童罪、詐騙罪,被告人李某、魏某涉嫌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向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24年7月8日,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黃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被告人李某、魏某,犯收買被拐賣兒童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及有期徒刑七個月。
來源:央視網《熱線12》
(來源:紅星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