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美女下午看房晚上入住,結果發(fā)現(xiàn)難以入睡,樓下凌晨四五點還在唱歌!她認為中介沒有向她如實告知,向中介提出退租,可中介的話讓她氣炸了!網(wǎng)友:我支持這個美女,不是看顏值,主要中介套路多不講道理,住一天憑啥扣一半錢!!!
(來源:1818黃金眼)
劉女士在杭州打工,需要租一套房子。6月25號白天下午,她通過中介去看了杭州拱墅區(qū)東方茂商業(yè)中心的公寓房,房間在11樓,大約50平方,月租金3600元。
雖然房間格局挺不錯的,但劉女士覺得有點貴,說回去考慮下。
到了晚上中介就催她要不要租,說這房子很搶手,如果劉女士不要就給別人了。
劉女士一聽就急了,在線上簽了合同。中介說需要押一付一,于是她交了7200塊錢。
因為房租已經(jīng)交了,劉女士不想浪費房租,當天晚上就入住了,可是入住的體驗感很差。
原來樓下一條街都是酒吧酒館宵夜攤,一到晚上就特別特別吵,而且凌晨四五點都還有人在唱歌,搞得劉女士一夜沒睡,天亮就聯(lián)系中介退房。
可是中介說劉女士入住之前,也沒有告知對這些很在意。不可能說合同簽了,隨便找個理由就退租。
劉女士反駁:“這叫隨便找個理由嘛?這是事實!”
中介說:“但在我看來就是隨便找個理由!”
“這是很嚴重的問題。你沒有提前告訴我樓下酒吧和夜宵攤很吵。”劉女士說。
“我要怎么提前告訴你呢?你看房的時沒看到嗎?”中介說。
“我下午來看房的,我能知道唱歌到凌晨到天亮嗎?”劉女士說。
“酒吧肯定是這種模式的,樓下的酒吧又不是我開的,而且這里又不是你一個人住,里面五百多戶,人家都沒反應過!”中介說。
劉女士氣壞了,說:“別人是別人,我是我呀,我說的是客觀事實!我就是要求退租。”
最后中介提出,扣一半的押金,剩余的房租跟另外一半押金退給劉女士!
但劉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她說:“憑什么扣我半個月的房租呢?我只住了一個晚上,我住了幾天,你扣我?guī)滋斓腻X,這是算是合理的!”
小張說:“哪里合理了?如果憑合同來,我是扣你一個月的!如果你不行,就走法律程序。”
雙方不歡而散,劉女士表示要走法律途徑。
此事引發(fā)了熱議,有網(wǎng)友說,我也是中介,這是月租房,不是賓館酒店一樣的日租房,哪怕住了一天收半個月算客氣了的,不客氣的都得收一個月。你租房之前都沒了解周邊情況的嗎,既然交房租的就說明認可了現(xiàn)有環(huán)境及設施情況了的!
也有網(wǎng)友說,法律程序穩(wěn)贏,出租方有義務告知周邊環(huán)境缺陷,隱瞞或故意疏漏違反消費者知情權。
還有網(wǎng)友說,劉女士做的都對,這種必須提前告知啊,租客怎么可能什么都知道,這中介也到頭了。
我認為,中介有責任向租客充分披露房屋的相關信息,包括可能影響居住體驗的因素。雖然劉女士看房時能看到樓下有酒吧等場所,但對于酒吧營業(yè)到凌晨且噪音巨大這一關鍵信息,中介應主動告知。
中介以“看房時沒看到嗎”來回應劉女士,這種態(tài)度是不負責任的。這反映出該中介在職業(yè)道德和誠信方面存在欠缺,沒有為租客提供全面、準確的信息,損害了租客的知情權。
當然,劉女士在看房時,沒有充分考慮到晚上的噪音問題。如果她能在看房時多詢問一些關于周邊環(huán)境的細節(jié),或者在晚上實地考察一下房屋周邊環(huán)境,可能就不會出現(xiàn)入住后才發(fā)現(xiàn)噪音問題的情況。這反映出她在租房過程中的自我保護意識不夠強。
這件事情也反映出房屋租賃市場在監(jiān)管和法律法規(guī)方面可能存在一些漏洞。應該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明確中介在租賃過程中的告知義務和責任,保障租客的合法權益。同時,對于租賃糾紛的解決機制也應該更加健全,讓租客和中介在遇到問題時有更明確的解決途徑。
那么,你對此事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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