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人身后無法定繼承人,也沒有留下遺囑,那么他留下的遺產要如何進行處置呢?為了解決這個難題,《民法典》首次明確了“遺產管理人”制度,而正是這項制度,讓民政部門一次又一次坐上了被告席。
“現場勘探 (評估)價值以后,上法拍走正常的拍賣流程,收歸國家所有?!痹谕瓿傻谌皆u估后,位于徐匯區的一套遺產房屋就將正式進入法拍,啟動無主財產收歸國有的后續流程。
徐匯區民政局社會事務科科長趙曉冰所在單位是這套房屋的遺產管理人,他的辦公室里放著一個保險柜,里面躺著一把孤零零的鑰匙和存折證件——它們已在柜中沉睡了一年半,曾經的主人是一位已故的葛老伯。“自從法院判決由民政部門擔任這個房屋的遺產管理人,就一直放在這里。”
2021年《民法典》正式施行,首次明確當遺產無人繼承時,由民政部門或村民委員會擔任遺產管理人,來為無繼承人的遺產處置找到方向。2022年,趙曉冰收到了一張傳票。“當時我們甚至不清楚自己是以什么身份被起訴。”趙曉冰坦言,“法院告訴我們,這是《民法典》賦予的新職責。”
獨居老人葛老伯2022年夏天去世,留下百萬存款與一套房屋,但是沒有留下遺囑,法定繼承人也已離世。老人堂弟訴至法院,認為平時對老人頗有照顧,希望能分得遺產。于是,民政部門就這樣坐到了被告席上。徐匯區人民法院商事審判庭審判員(時任民事審判庭審判員)胡曙元說:“當時沒有現成的程序規定,我們也是摸著石頭過河,在審理中直接指定了徐匯區民政局作為遺產管理人。”
而這并非是上海民政部門第一次成為被告。2022年9月,原告代理律師周培源向法院請求:“指定浦東新區民政局作為遺產管理人。”浦東新區民政局的代理律師反駁:“不同意申請人的請求事項。遺產管理人的工作責任重大,但民政局目前缺乏處理這類事務的專業能力?!逼謻|新區人民法院審判員李尚偉解釋:“民政部門確實沒有調查權能,他們(指民政局)提出的困難,是當時客觀存在的現實困境。”原告石先生陷入困境:“房主死了,我的房子怎么辦?”
那次開庭為的就是石先生住著的這套房子,他在2013年就已支付全款后入住,但因限購,一直沒有過戶,誰料2022年原房主相繼離世,也沒有繼承人,后續過戶手續怎么辦?審判員李尚偉指出癥結:“若沒有主體出面處理,問題將無解。”直到石先生的律師從《民法典》中找到了“遺產管理人”這一新概念。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李朋為難道:“在實踐中我們發現沒有這樣的判例可循,這是我們面臨的第一個大問題?!?/p>
盡管沒有判例,但既然制度已經明確,那就在實操中大膽破題。2022年10月法院判決指定,浦東新區民政局成為遺產管理人,負責管理這套房屋,這也成為了上海首例。審判員李尚偉介紹:“申請人面臨的‘不知道該告誰’才能辦理房屋過戶的問題,就此迎刃而解,打破了遺產處理的堵點和僵局?!痹娲砺蓭熤芘嘣锤锌骸懊裾謨纱纬蔀楸桓?,實際是在承擔社會責任。”
而這次徐匯區的案例,則又將是一次新的突破。根據《民法典》規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在歷經前后多個案件、開庭近十次后,法院酌情判定原告葛老伯的堂弟分得部分存款,房產則由民政部門擔任遺產管理人,在經過了一年的無主財產公示期和第三方評估后,這套房產 成為上海首例,由民政部門申請的無主財產收歸國有案?!斑@有利于發揮遺產價值,”審判員胡曙元解釋,“歸國家用于公益事業,幫扶孤寡老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p>
到今年5月,上海法院一共審結了約200多件左右涉及遺產管理人各類案件,其中,涉及民政部門或者村民委員會擔任遺產管理人的案件有116件,其中九成案件是近兩年立案或者是審結的。上海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成陽評價:“制度維護了遺產價值,更保障了權利人合法利益?!鄙虾J忻裾謪^劃基層處副處長應晶晶則點明其社會價值:“民政部門的介入,為不確定的民事法律關系提供了托底保障。”
《民法典》中“遺產管理人”的創設,彰顯了制度創新的生命力。遺產管理人的設置,讓破解復雜遺產處理僵局有了可能性,來保障繼承權與債權人權益,以法治力量定分止爭,讓身后事有序有據,這也是法治化進程的關鍵一步。那么,當民政部門坐上被告席,并成為遺產管理人后,在執行中又會碰上怎樣的難題,新聞透視將繼續關注。
看看新聞記者: 彭菁菁,楊柳依,趙一凡
編輯: 杜茜,張予洋
責編: 徐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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