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院的雷霆執行,讓我拿到了拖欠了十年的貨款!”執行局里,申請人李某激動地說道。7月4日,象山區法院執行局拘傳了一名欠款十年的被執行人,迫使其自動履行債務2萬元。
住著別墅不還錢強制執行沒商量
這是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上世紀90年代,李某在桂林某市場經營著一間商鋪,梁某系其同鄉,一直從其商鋪進貨煙草產品,至1996年6月14日,梁某共欠李某貨款85410元。李某找梁某多次索要貨款,梁某都置之不理、拒不認賬。無奈之下李某一紙訴狀將梁某訴至象山區法院,要求法院判決梁某支付貨款85410元。2014年5月,法院判決梁某須支付李某貨款85410元。判決生效后,被告梁某仍未履行給付義務,并始終拒絕承認所欠款項金額,李某便向法院申請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象山區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梁某所在地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對梁某的財產開展調查后發現并無可供執行的財產。
“……不能讓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法律文書上‘沉睡’。”十年來,執行法官試圖通過聯系梁某,敦促其履行法定義務,但梁某始終保持“失聯”,執行干警多次上門也都無功而返。然而,執行法官沒有放棄執行該案件,并定期查詢其名下財產和居住情況。案件的轉折出現在2025年7月的一天,申請執行人向法院提供線索稱,發現梁某現居住在某別墅區內,得知這一消息的執行法官梁毅立即帶隊出動,趕至線索地點:象山區某高檔別墅。
“法官,梁某就住這個別墅!人還沒有出小區,欠著十年的貨款,住高檔別墅,太可惡了!”申請人李某一邊說著,一邊指向一棟別墅。
執行法官到達目的地后,迅速指揮對房屋外布置警力,很快便在別墅附近找到了梁某的蹤跡。“我們是法院工作人員,李某與梁某借貸糾紛一案,執行期間法院多次以電話、短信、傳票等方式傳喚,為什么置之不理?如何履行還款義務?”梁某故作鎮定:“我說了,法院判錯了,我沒有欠他錢!”即使在判決書、查詢信息等證據面前,梁某仍不斷狡辯。按照既定預案,法官果斷決定先將梁某帶至法院,震懾其履行還款義務。
在象山區法院執行談話室內,梁某的抵抗心理依然頑固,始終拒絕承認所欠款項,宣稱法院無法拘留他。但在法官擺出的鐵證面前,梁某面紅耳赤地低下了頭,再沒有了原來的囂張氣焰,經過法官的釋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將面臨拘留甚至拒執罪的法律后果,梁某對自己逃避執行的行為供認不諱,表示自己生意失敗,目前資金緊張,愿意先支付2萬元,其余款項一年半還清。經過法官從中調解,李某同意了梁某的還款方案。被執行人梁某當即向申請人李某掃碼支付到位2萬元,該案得以和解結案。
作者:梁毅 唐柳麗
編輯:唐柳麗
校對:戴嘉隆
初審:馬貴君
審核:李思親
圖片來源:梁毅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