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要講述的是一則闖關東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姓鄒,名士杰,生活在清代中期,其原籍為寧海州(治所即現在的牟平城區),后來渡海北上來到蓋平縣(現遼寧省營口蓋州市的舊稱)定居。在闖關東期間,面對官府的苛捐雜稅,他挺身而出,多年堅持為民請命,贏得當地的廣泛贊譽。民國時期,蓋平縣編撰縣志,對其事跡有詳細記載。
根據記載,鄒士杰系書生出身,但沒有考取突出功名。嘉慶二十年(1815年),他離開家鄉寧海州,輾轉來到蓋平縣東的“代葫蘆峪”(暫不知對應現在何處)定居。在這里,他憑借自身才學,開設私塾教授學生為業。
(▲寧海州和蓋平縣的位置示意)
在古代,讀書人的身上大多帶有“立德立功立言”的使命感。因此,數年之后,當鄒士杰聽聞地方官府在山稅之外攤加繭稅觸發民怨之后,雖然此事與他的職業并無直接關系,卻仍自愿站了出來,孤身一人前往縣衙為民請命。
由于鄒士杰并無特殊背景,當地主政者并未將其放在眼里,先是進行言語恐嚇,接著又將其投入監牢,但鄒士杰始終沒有屈服。
不久之后,當地百姓聽聞鄒士杰的舉動和遭遇,既敬且憫,紛紛前來大牢探視。官府見狀,深知眾怒難犯,不得已將鄒士杰放出。
鄒士杰出獄之后,繼續為此事奔走,他隨后來到省城(奉天)控訴。但舊時官場上下沆瀣一氣,鄒士杰非但沒有如愿,反而被勒令解送回原籍(膠東)。
一般人遇到這種情況,要么心灰意冷,要么噤若寒蟬,總之通常不會繼續堅持,但鄒士杰卻沒有放棄。在寧海州故鄉住了幾年之后,他再次北上,重返蓋平縣,繼續為民請命。
在此前的控訴中,官府駁斥鄒士杰的理由之一就是:“他身為教書先生,并無山嵐蠶場,山稅繭稅之事與他無關。”而這次回到蓋平縣后,鄒士杰吸取教訓,他將同宗(同為寧海鄒姓)的一處山嵐認在自己名下,以此重啟申訴之路。
此后數年,他跋涉數千里,一直把官司打到了京城。蒼天有眼,最終,其之前所受的冤屈得到平反,官府額外所加的雜稅也被去除,鄒士杰多年的堅持有了結果。
打贏官司之后,鄒士杰留居蓋平縣,直到道光十四年(1834年)去世。斯人雖逝,功績仍存。時至近六十年后的光緒十九年(1893年),蓋平縣人依然記得鄒士杰為當地做出的貢獻,便專門立碑紀念,碑的名稱即為“鄒士杰紀念碑”。茲摘錄全文如下,以供感興趣的朋友參考。
鄒士杰紀念碑
先生鄒姓,諱士杰(注:原文系繁體“傑”),山左寧海(原文小字注:今改牟平)積學士也。幼而讀書穎悟逾恒人,壯而氣宇軒昂,慷慨好義,排難解紛,有膽有識,故鄰里鄉黨皆稱端人正士無異辭。
嘉慶二十年,泛海來北,寄寓蓋邑東代葫蘆峪,設帳授徒無倦色,持躬接物鮮惰容。
適值蓋平關署山稅日增,復加繭稅。官吏相蒙,恣意勒索;胥隸下鄉,雖雞犬不得寧。先生觸目傷心,憤不能平,未謀于眾,只身獨往,控于縣庭。反觸官怒,初以形勢恐嚇之,繼置囹圄以挫辱之。(先生)始終無怯意,亦無悔心。
未幾,備送資斧者、提攜酒食者絡繹不絕于路。官吏見其得眾心也,亦惕于眾怒難犯,稍寬縱之。先生憤控于省。無如上下阿比,仍不得直,且責其事不干己,罰解地。
先生家居數載,仍以前案不甘于心,重來蓋邑,欲抒積憤。適有同宗為山稅所累無如何者,先生認為己產,仍于縣控省上訴于京。數年之間,跋涉山川,往返數千里,備嘗辛苦,危己不測,卒得平反而后已焉。爰奉上文,立定章程,每山場一把東錢,錢課稅陸吊九百文,以為常例,不準增減。
先生卒于道光十四年正月初五日,蒿葬于代葫蘆峪二道溝口壬山丙向,迄今六十余年。我輩如出湯火、不受山稅之累者,皆先生賜也。遺愛在人,無以報德,爰勒貞珉,略述事實。
清光緒十九年歲次癸巳清和月
鄒士杰的故事,可謂膠東人急公好義風氣的直觀體現。只可惜限于資料,鄒士杰的原籍具體在寧海州何村暫時不得而知,其在關外是否還有后人亦無從知曉。如果有朋友了解詳細情況,歡迎留言補充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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