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劉虎
深圳海韻大廈曾是龍華區的地標性建筑之一。
這座大廈坐落于龍華區民治大道旁,23層高但體量不小,總面積超過6萬平方米,集商業、餐飲、酒店、辦公于一體,2015年正式對外營業。
在深圳特殊的發展歷史和商業環境下,與其他城市常見的、經過一級市場征地后拍賣給開發商進行開發的的商業地產模式不同,海韻大廈的產權結構頗為特殊:土地屬于龍華區民治街道沙嚇村的集體土地,而大廈的出資建設者是吳長陽和吳長榮兩兄弟。
深圳海韻大廈,現已被改名為金華大廈。劉虎攝
根據雙方約定,吳氏兄弟名下的深圳陽明榮實業有限公司(下稱“陽明榮公司”)享有1至19層30年的有償使用權以及20至23層50年的無償使用權。大廈通過出租,年收入達6000萬元上下,承租期內的房租總收益可達20億元。
吳氏兄弟興建這座大廈建設總耗資2億多元,按道理,興建這所大廈應該讓他們身家暴增,躋身億萬富豪之列,但復雜的產權結構、高額的債務和深圳水深莫測的司法環境,最終卻讓他們折戟沉沙。
職業放貸人范氏叔侄以9000萬元的對價,通過精妙的法律陷阱,誘導他們接受看似有利的化解債務安排,疑似有深圳司法人員協助的背景下,最終以極低的代價將已經成熟,并定期產生巨額收益的物業收益權鯨吞而去。
吳氏兄弟失去了大廈的經營、管理和使用權,給他們留下的,是大廈建設產生的巨額債務,以及其他數十家債權無法實現的民間借貸者和至少數十個相關民事案件——可謂一地雞毛。
01
前因:復雜的債務結構和居心叵測的放貸者
吳長榮、吳長陽兄弟來自汕尾陸豐,這里因地理、歷史和文化上的關聯,常被納入廣義的潮汕文化圈。吳氏兄弟也有典型的潮汕商人的特點:重鄉情、膽大、敢搏。
吳氏兄弟2011年至2019年間經營陽明榮公司,投資累積2億建成并運營深圳海韻大廈(需定期向沙嚇村集體繳納租金)。
吳氏兄弟的深圳陽明榮實業有限公司。受訪者提供
為此,他們向許多親朋好友借款,積累了數額巨大的債務。知情者介紹,這些借款對象均為特定個體,避免了向不特定對象集資的刑事風險,而債權人都知曉公司擁有海韻大廈等物業資產,借款時較為放心,雖然利息不低,但在潮汕人的圈子中屬于正常拆解,加之物業已經建成放租,總體風險可控。
2016年8月,經一位資金掮客——也是一位陸豐老鄉——介紹,吳長陽結識了同為陸豐老鄉的范金鵬,此人成為這些債主中金額最大(3000萬),也是最具殺傷力的一個。
吳長陽回憶,初次見面,范金鵬表現得非常仗義:初次借款,無需抵押、無需擔保,只憑一紙借條,吳長陽就借到了500萬元現金,條件是:月息3分。
范金鵬的強大實力,更讓吳長陽心生敬意而印象深刻:一間小屋子,堆滿了一個個紙箱,隨便打開一個便是成捆的現金。范金鵬似乎還很重視兩人之間的鄉情——把一箱人民幣交給吳長陽時,隨手抽出4捆說,大家都是陸豐人,這4萬是你加入“八萬商會”的“會費”。
“八萬商會”就是范金鵬創立并任會長的“陸豐市八萬商會”,八萬是陸豐下轄的一個鎮。隨后,他又抽走了15萬元說,這是本月的利息。
八萬商會活動資料照片。圖據網絡
范金鵬的社會身份,也讓文化水平不高的吳長陽肅然起敬。
《汕尾日報》2024年的報道稱,汕尾市人大代表、陸豐市人大代表范金鵬帶頭捐款39萬元,向社會各界發出了“綠美新葫 益起行動”募捐倡議,籌集經費101萬多元,用于新葫村主干道的擴道增綠美化建設。
500萬現金扣掉19萬后還有481萬,月息3分則單利年化36%,著急用錢投入工程建設的吳長陽還是接受了這些條件。
最后,范金鵬還要求吳長陽把公司和村里簽訂的海韻大廈合同書交給他過目。這雖涉及商業秘密,為了借款,吳長陽答應了。
總的來說,此后雙方關系融洽,從2016年8月起至2018年10月吳長陽陸續向范金鵬借了3000萬本金,但經過各種的手續費抵扣后,實際只拿到了2000萬出頭,利息卻按3000萬的月息3分,即月息90萬。
目前在網上還能找到某媒體發布的《人民企業家范金鵬》一文。
該文寫道:觀瀾大部分企業家都對范金鵬三個字敬仰萬分、心悅誠服,只要你有資金困難,范氏家族就會以最簡便快捷的方式出借資金予以扶持。同時他還經常幫助小微企業快速成長,手把手地教授如何在深圳經營企業、擴大規模、搶占市場、贏得先機。坊間皆有流傳“只要經了范金鵬的手,再危難的企業也能轉危為安”的佳話。
02
疫情襲來,資金鏈斷裂風險凸顯
新冠(COVID-19)疫情自2019年底暴發,酒店和物業行業風險劇增,公司資金鏈緊張,債務問題日益嚴峻。
而在此之前的2019年春節后,范金鵬突然態度大變,多次態度強硬地要求即刻還款。
海韻大廈(現名金華大廈)側面照。劉虎攝
為了保證利息的支付,上文提及的資金掮客轉而向吳長陽介紹范金鵬的侄子范景海,說他是個85后、人品好、已經是八萬商會的新會長,他以前給范金鵬打工的,和范金鵬“不是一路人”。
吳長陽只得與范景海接觸——同樣的套路出現了,無需抵押、無需擔保,利息也一樣,他先后借給了吳氏兄弟3000萬。
范景海交待吳長陽:我(范景海)給你(吳長陽)的借款,不能讓我叔(范金鵬)知道!——吳家人后來才意識到,范景海此舉希望造成叔侄之間決裂、并非一致行動人的錯覺,而吳家人當時也是信以為真。
在資金鏈遇到問題時,范景海提出要“債轉股”,以樓抵債。吳長陽拒絕了,轉而四處借款想辦法歸還范金鵬和范景海叔侄的欠款及利息。
雪上加霜的是,2020年,新冠疫情造成服務經濟停擺、經濟形勢惡化,具體到大廈,多次封控導致商戶經營時斷時續,有關部門倡議“減免房租”,吳氏兄弟公司響應,向所有租戶減租50%。媒體因吳長陽減租4200萬,稱其為民治“好房東”。
范金鵬叔侄并不是海韻大廈的唯一債主,吳氏兄弟還有銀行貸款、員工工資、親朋好友的借款以及大大廈租金等到期支出和利息要支付。
但遺憾的是,吳氏兄弟減免租金的做法(當然就算不跟進,當時的大環境下,租戶大概率也無法支撐)直接惡化了大廈的財務狀況,而且誘發眾多債權人進一步催債。
眾多債務中,最致命的是欠下沙嚇村的大廈租金,按出租大廈的協議規定:四個月租金未支付,沙嚇村有權解除協議——這將直接危及約定50年經營權的安全性。
緊要的關頭,在資金掮客的斡旋下,范家叔侄中的侄子范景海同意再借給吳長陽200萬元,用于支付租金和員工工資,借款日期就定在沙嚇村可以解除合同時間點之前。
03
城下之盟背后:無間道精準掌握吳氏兄弟資金底細
2020年7月31日,范景海帶隊來到大廈,他不僅帶來了200萬資金,也帶來了律師。
此時,吳氏兄弟公司拖欠沙嚇村租金3個多月,面臨合同解除。范景海的到來帶來了救命錢,但同時附送了極其苛刻的條件。
首先,范景海要求是:各股東自己名下的房產信息登記原件交給律師;拿出事先打印好的《借款合同》《借款協議補充協議》《委托授權書》讓吳長陽簽字。
相關合同文本中,最核心的約定是,吳長陽等人和其公司如在2020年9月1日未結清與范景海的借款,就以大廈18—21層大廈物業抵債。如吳長陽不同意,就把吳長陽等三位股東的房產信息進行訴前保全并在法院提起訴訟。
海韻大廈昔日內部陳設。受訪者提供
為了緊急籌措向沙嚇村集體繳納租金的款項,吳長陽等三位股東都在上述的三個文件簽了名,此時,從簽字到還款日只1個月。
顯然,必須在短短一個月內籌措3000多萬的還款資金,壓力實在太大。
于是,隨后范景海順水推舟提出終極方案:以1.32億元收購公司60%股份,承諾吳氏兄弟保留40%分紅權,并用轉讓款償還債務。
為何范家叔侄對吳氏兄弟的資金狀況如此了解,能以如此精準的時間點卡住他們資金鏈最緊張的時候,提供足以緩解短期問題,卻不足以處理中期問題的資金,并誘導他們簽下極為不利的協議?不得不提一下隱藏在吳家兄弟身邊的一位汕尾老鄉。
此人名為吳家方,本是陸豐市八萬商會的會員,也曾和范金鵬有過借貸關系。
吳氏兄弟回憶,2015年,吳長陽的母親去世,吳家方主動聯系吳長陽,他自報家門一是陸豐老鄉;二是住在龍華;三在陸豐老家有地可以幫助吳長陽的母親下葬入土為安。對他的幫助,吳長陽自然是極為感謝。
此后,時年58歲的吳家方以敦厚長者的身份出現在了大廈工地,從早到晚主動幫助吳家兄弟打理工地上的雜事,甚至還拒絕了吳長陽支付的報酬。吳長陽稱吳家方為“叔公”。
正是在吳家方的引薦下,范氏叔侄以放貸者的身份介入大廈的工程建設,在這一過程中,吳家方以“叔公”的身份開始參與公司內部管理,事后來看,也正是在此人協助下,每到資金出現緊張關鍵時刻,范氏叔侄都能準確拿捏吳家兄弟。
令人回想之后頗為驚心的是,十年前,吳家方當年幫助安葬吳長陽母親的那塊墓地,正是和范金鵬相關聯某方提供的。
04
蛇吞象:9000萬元拿下價值20億的物業
如前所述,范景海提出以1.32億元收購陽明榮公司(大廈管理公司)60%股份,承諾吳氏兄弟保留40%分紅權,并用轉讓款償還債務。
此后,范景海支付1000萬元定金,吳長陽交出公章、財務章,范景海實際控制大廈。
吳氏兄弟發現,他們一方的賬戶只收到了1671萬元,加上先前支付的1000萬元,老鄉向吳家支付了2671萬元之后便不再履行1.32億購買股權的協議,而且此后一直也未向吳家按月分紅。
讓他們吃驚的是,范景海等人在拿到大樓實際控制權之后,居然迅速成立新公司,將原公司的全部股權以1元的價格轉讓給自己成立的新公司,既逃避了公司債務,又規避了股權轉讓的應繳稅費。最后,債務留在原始公司,而權益流向了新成立的“干凈”公司。職業放貸人至此可以安然地以收租獲利。
范金鵬。網絡圖片
事后看,吳氏兄弟急于化解債務,范景海等人抓住這一心理,提出“資深經驗”的解決方案,聲稱可通過律師等專業人士協助化債。然而,方案初始并未完整披露,吳氏兄弟在被牽引一段時間后才察覺其中陷阱。
范景海的方案涉及多項精心設計的陷阱。首先,他們通過虛假訴訟虛增債務,例如將已還清的債務重新起訴,制造還款壓力。其次,以不合理低價受讓公司債權。海韻大廈的資產價值遠超轉讓價格,例如按剩余租期估算的20億元預期收益與轉讓款嚴重不符,顯失公平——范家叔侄前前后后只付出了9000萬元就騙取了大廈的實體權利。他們還將大廈的名字更名成了“金華大廈”。
海韻大廈自2015年落成之后,吳氏兄弟一直通過陽明榮公司經營大廈的對外租賃業務。經過范景海的這一輪操作,陽明榮公司成為了一個空殼。
拿到大廈經營權后,范氏叔侄對外放風:吳氏兄弟已將大廈套現轉讓,導致其他債主紛紛恐慌性起訴吳氏兄弟。
債主們蜂擁而至,吳氏兄弟被逼上絕境。
05
范氏叔侄設局引誘,中小債權人成為炮灰
事實上,這40多位“中小債權人”原本更多是吳家的親戚、朋友,他們是看好海韻大廈的經營狀況,以及和吳家兄弟有交際才借款給他們。
“中小債權人”索債無果,轉而以股權轉讓損害中小債權人的利益為由,將陽明榮公司及吳姓兄弟告上法庭,請求法院撤銷陽明榮公司與職業放貸人范氏叔侄之間有關海韻大廈的股權交易。
據了解,5名中小債權人啟動的撤銷之訴,至今已有4起法院一審判決范氏叔侄勝訴,即股權轉讓合同有效;還有1起在一審審理中。
中小債權人起訴吳氏兄弟和范式叔侄交易無效的理由是:陽明榮公司以極不合理的低價轉讓陽明榮公司的股份,使得他們作為陽明榮公司及三位股東的債權人權益得不到保障。他們還因此要求撤銷老吳他們轉讓股份給職業放貸人的交易。
四個案件中,龍崗區法院均由同一人擔任獨任法官審理。
這位法官認定轉讓協議有效,因為:吳長陽及其股東“均是具有正常辨識能力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在審慎審查各協議條款、充分理解相關內容的前提下簽署各協議,并對己方的簽署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龍崗區法院。受訪者提供
一個質疑是:吳長陽及其家人是否有利用這一交易和范家叔侄實現私下逃廢債務的故意?
對此,吳氏兄弟的兄長吳長陽斷然否認:“根本沒有,我們轉讓股份是想拿到1.32億元去還債,主要是還中小債權人的債。可職業放貸人范氏叔侄一方只給我們賬上打了2671萬元。”
對輕易交出管理權的原因,吳氏兄弟解釋說,“因為我們輕信對方會履約,他們不止一位是縣(區)一級的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所以我很信任他們。”
根據吳氏兄弟的介紹,在龍崗區法院一審中,范家叔侄出示的吳家兄弟收到了1.32億元的證據是不真實的,法庭沒有質證就直接采信,這已涉嫌枉法裁判,吳家兄弟正在進行控告。
更荒謬的是,職業放貸人在獲得大廈的經營管理權后歸還的貸款,卻將其列入轉讓款中。這也意味著,這筆貸款形同“用兩次”:既作為入股門票,又作為還債費用。
吳家兄弟介紹,范家接管公司后,主動歸還了海韻大廈欠銀行的6600萬元貸款,這筆錢不應計算在購買股份的1.32億元之內。按約定1.32億元是購買股份的款項,是實現公司經營管理的門票,清償銀行貸款是經營管理行為,只有買了門票之后才能行使經營管理行為。清償銀行貸款作為經營管理行為,它一旦發生,就是公司的新債務,股東按比例承擔相應責任;6600萬的銀行貸款在股權轉讓時還差半年到期,并非債務危機急待解決的問題。
因此,范家此舉,其實是為了在掌握公司后,在沒有銀行貸款的前提下,實現將相關權利轉移到新公司,徹底逃廢其他債務的目的。
06
警察放貸與“司法滅門”
吳氏兄弟介紹,職業放貸人的律師要求股東拿個人住房做債務擔保,并且強行要求登記股東夫妻雙方的名字,現在弄得吳家三個股東家人都成了被執行人,個人賬戶包括社保賬戶都被凍結,相當于遭遇了“司法滅門”。
案件中,律師的深度參與也是一大特色。相關律師被指設計合同和陷阱,例如通過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有一位律師因參與虛假訴訟被投訴,證件已被注銷。
2022年,該案中虛假訴訟的暗流開始涌動。深圳南山區公安分局粵海派出所教導員陳繼賢(已退休)亦參與向吳長陽等人放貸200萬元,先后收取150多萬元的利息。
在吳長陽遭逼債暴雷無力還款時,陳繼賢謊稱沒有收到過利息,于2022年7月向南山區法院提起虛假的民事訴訟,要求吳長陽及其公司連本帶利向其支付320多萬元。
由于陳繼賢收到以現金形式支付的利息時都沒有簽名打收條,故其以為可以不承認收到過利息,但吳長陽等人向法庭提供了公司賬目和證人,證明陳繼賢曾收到過相應的利息。同年11月,開庭時陳繼賢代理律師看到吳長陽代理律師帶了證據原件,陳繼賢不得已當庭提出撤訴。
其后,陳繼賢又以海韻大廈資不抵債、一物二賣等羅織的罪名為由,向南山經偵報案稱吳長陽涉嫌合同詐騙,吳長陽于2024年1月被南山經偵刑事拘留17天,因檢察院未予批捕,后被取保候審,現因最長期限(一年)界滿,取保候審已解除。
吳長陽認為,陳繼賢的作為已涉嫌構成“虛假訴訟罪”和“誣告陷害罪”。
陳繼賢謊稱未收到利息,虛構債務金額(320萬元),符合《刑法》虛假訴訟罪“捏造事實”要件,吳長陽提供的賬目和證人證明確實有力,證明陳繼賢捏造事實,但因撤訴后果較輕,仍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陳繼賢捏造事實,疑似利用體制內關系推動,導致吳長陽被拘留,符合誣告陷害罪的構成要件,且達到“情節嚴重”標準,構成犯罪的可能性較高。
在此吳長陽提出疑問:陳繼賢作為退休警務公職人員,且曾擔任領導職務,即便未被刑事追究,也應該受到黨紀政紀的處分。
目前,吳家兄弟已身陷絕境。吳長陽認為,范家叔侄先后僅支付9000萬元,卻通過偽造證據,掩蓋未履行1.32億元協議的事實,奪走20億元收益的大廈。法院對顯失公平的交易視而不見,中小債權人血本無歸,吳氏兄弟背負巨債,股東及配偶賬戶被凍結,生活無以為繼。
事實上,吳長陽的故事并非孤例。據知情人透露,龍華區新觀城大廈也以類似手法被范氏叔侄奪取。
吳長陽的抗爭仍在繼續,他希望法律能為他和中小債權人撐腰。一位法律學者嘆息:“虛假訴訟不僅是經濟犯罪,更是司法毒瘤。它讓受害者家破人亡,也讓法院背負不公罵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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