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財政局發布關于開展2025年度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要求申報人在7月7日-7月25日完成申報,上年度(2024年)評審未通過且無新增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的人員不得申報。
上海市2025年度高級會計師評審安排
申報資料條件
1. 具有本市戶籍(含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或近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取得會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后,在本市企事業單位中受聘會計師職務(崗位),并通過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擬聘任高級會計師職務(崗位)的在職人員。
2. 符合《評審辦法》中有關高級會計師的基本條件,學歷、學位和任職資歷,理論研究成果等申報條件的人員。
下列情況不在申報范圍內
1. 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當年度擬辦理退休手續(包括彈性退休、法定退休)的人員不屬于申報范圍。對按有關規定延遲退休的,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應提供延遲退休審批表,其他單位人員應提供與所在單位協商一致且明確延遲退休時間等事項的書面材料。
2.上年度(2024年)評審未通過且無新增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的人員。
網上申報
1. 登錄路徑。申報人員登錄“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后,通過手機“隨申辦市民云”APP進行掃碼注冊。相關申報流程及具體操作申報人員可在“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的登錄頁查看“操作手冊下載”作為參考。
2. 申報要求。進入“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后,申報人員應根據操作提示及幫助,按照要求填寫基本資料、上傳規定的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填寫及有關證明資料上傳完成后,應確認無誤再提交。申報人員應確保上傳附件不含病毒,否則可能導致材料上傳不完整而影響評審。
3. 時間要求。網上申報自2025年7月7日開始,至7月25日截止。
4. 主送論文要求。申報人員需在“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 的“論文著作”中將其中一篇word格式論文標注為主送論文。市正高會評委會將委托相關專業機構統一檢測申報人員的主送論文,若論文檢測未通過的,將不予受理。
需遞交的書面材料
(1)《申報高級會計師材料目錄》1份(貼于自備材料袋外,詳見附件);
(2)《高級職稱評審申報表》3份(紙型A4,可在網上“生成申報表”欄目自動生成);
(3)按規定完成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證明材料;
(4)全國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5)送審論文、著作或相關專業科研課題;
(6)學歷和學位、中級會計師等證書,其他相關書面證明材料。
其中(5)、(6)可提交復印件,但需同時提供原件以供查驗,查驗完畢后,原件可現場退回。
上海市高級會計師業績成果要求
專業經歷和工作業績
1.具有較強的財會工作能力,能夠在本單位規范管理、參與決策、加強內控、化解風險、增收節支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2.具有較強的內審工作能力,能夠在本單位內部審計、查錯糾弊,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3.具有較強的社會審計財務咨詢等能力,在會計服務機構工作期間,能夠在大中型企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審計、專項審計、財稅咨詢、項目策劃等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
4.具有較強的財務改革創新能力,能夠在本單位推動現代財務會計工作轉型,探索財務會計工作新方法新舉措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并且具有可推廣可復制的價值。
理論研究成果
申報人員應能較系統掌握財務會計理論和專業知識,在申報前5年內,取得的科研成果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正式出版(獨著或合著)財務會計專業有價值的學術論著或相關專業有價值的譯著1部(含)以上(本人撰寫或翻譯字數不少于5萬字);
2.本科(含)以上學歷的申報人員,須提交2篇(含)以上獨立撰寫專業文章(其中1篇須在公開發行的會計或相關專業刊物上發表),大專學歷的申報人員,須提交3篇(含)以上獨立撰寫專業文章(其中2篇須在公開發行的會計或相關專業刊物上發表),每篇字數不少于3000字;
3.主持或為主參與省部級立項的會計學科相關專業科研課題1項(含)以上,并已結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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