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前段時間,很多人爭論我們的殲15是否侵權蘇33。
巧了,要說一點關系也沒有那是瞎說,但兩者什么關系稍微放后面,先說殲15是怎么來的。
當年我們把航母搞回來后就考慮艦載機問題,最開始有三種方案:
一是在殲10基礎上研制艦載機,二是在殲11基礎上研制艦載機,三是直接引進蘇33。
經過研究后,發現殲10很多方面并不適合作艦載機,所以第一個排除了。加上畢竟航母都拉回來、自己造來不及,所以首先想到的是俄羅斯的蘇33。
(參考圖,蘇33艦載戰斗機)
由此就認定我們侵犯了蘇33的知識產權?
當然不是。
因為這時候蘇33早就停產了,連俄海軍自己的艦載機已經換成米格29K。
俄羅斯也很為難,要知道重啟蘇33生產線是一個天價,何況重啟后也只賣飛機不帶技術。所以我們評估完了后覺得不劃算,最終蘇33艦載機生產線問題談判失敗。
就在這時,中國訪問烏克蘭的滑跳甲板模擬中心時,發現了那架T10K-3(就是蘇33的原型機,蘇聯解體分家時,T10k劃給了烏克蘭),還有二、三套供蘇27K測試用的尾勾。
果斷買下。
利用殲11基礎加T10K原型機技術自己造!
(傳說中的T10K)
T10-K是整個蘇27家族的原型機之一,它的前輩是T10-1,T10-2,T10-S,T10-24等等。
最終,T10-K海軍艦載量產版就是蘇33,而蘇33的原型機準確型號為T10-K-2;我們拿到的原型機是T10-K-3,相對于第二版經過了大量的艦載試飛程序,比蘇33的原型機成熟一個版本。
所以說,殲15和蘇33都源自前蘇聯的T10K原型機,根本不是誰侵權、仿造誰。
(疑似T10-24的早期論證版本T10-2)
俄羅斯專家知道后,認為中國只能強拆T10K-3原型機來研究結構,測量尺寸、氣動外形等獲取基本數據。
但想通過一個不能動的T10K樣品就克隆蘇33艦載戰斗機,是絕對不可能的。
他們萬萬沒想到的是,研制過程我們只用了不到兩年。
2010年,中國首架艦載戰斗機在閻良試飛中心進行了滑跳起降測試,效果完全理想,試飛成功。
命名:殲15!
我國也完成了航母艦載機“從無到有”的技術跨越!
實際上殲15比蘇33更厲害。
機載雷達與航電系統:殲15的機載計算機已經達到超過10億次每秒的運算速度,采用1553B數據鏈的綜合航電控制系統,有源相控陣雷達,具備目標自動檢測跟蹤,合成孔徑成像等功能。蘇33的機載計算機TS100只有17萬次每秒的運算速度,機載雷達不具備跟蹤和攻擊兩個以上目標的能力,無數據鏈系統,無合成孔徑成像系統。還有武器系統:殲15可匹配蘇27和蘇30家族和國產對地,對空,對海全部的主流武器,包括R27,R73R77,PL8,PL12等空空導彈、鷹擊8和鷹擊91艦空導彈,FT2反輻射導彈,KD88空地導彈,直接裝備SS-N-22反艦導彈,巡航導彈,伙伴加油系統和電子戰吊艙。蘇33只能裝備R27和R73,不能裝備R77,反艦導彈最多只能安裝SS-N-22的空射版Kh40,而且只能掛載一枚。
這就相當于J15和SU33是一個爸爸生的兩個不同兒子;
只不過J15比它同父異母的哥哥蘇33發展的更好更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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