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嬴政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完成大一統的帝王,以鐵腕手段著稱。然而,他的生母趙姬卻因私通嫪毐并生下兩子,甚至密謀叛亂,令嬴政顏面盡失。奇怪的是,嬴政雖處死嫪毐、摔死兩個同母異父的弟弟,卻未殺趙姬,僅將她軟禁于雍城。
這背后究竟有何隱情?1980年代出土的西漢竹簡《奏讞書》揭示了一個顛覆認知的真相——秦朝法律竟允許寡婦改嫁,私通不構成犯罪!
一、趙姬的風流史:從呂不韋到嫪毐
趙姬原是趙國富商之女,因貌美善舞,成為呂不韋的寵妾。后來,呂不韋為拉攏在趙國為質的秦國王孫子楚(即嬴異人),將趙姬贈予他。趙姬生子嬴政后,秦趙關系惡化,子楚在呂不韋幫助下逃回秦國,而趙姬與年幼的嬴政則在趙國東躲西藏,歷經磨難。
子楚即位(秦莊襄王)后,趙姬成為王后,但僅三年,子楚去世,13歲的嬴政繼位,趙姬升為太后。然而,這位年輕的太后不甘寂寞,先是與舊情人呂不韋私通,后因呂不韋擔心引火燒身,便找來“天賦異稟”的嫪毐送入宮中。
嫪毐假扮宦官,深得趙姬寵愛,甚至生下兩子。更囂張的是,嫪毐自稱“秦王假父”(嬴政的繼父),并借太后權勢培植黨羽,最終發動政變,意圖廢黜嬴政,立自己的兒子為秦王。嬴政果斷鎮壓叛亂,車裂嫪毐,摔死兩個幼子,但對趙姬僅施以軟禁。
二、嬴政為何不殺趙姬?法律與孝道的雙重約束
1. 秦朝法律:寡婦私通不構成犯罪
1980年代,湖北張家山漢墓出土了一批西漢竹簡,其中《奏讞書》記載了秦朝的一樁奇案:一名縣官去世后,其妻在靈堂旁與男子私通,被婆婆告發。然而,廷尉審理后認為,丈夫已死,婚姻關系自動解除,女子不構成通奸罪,最終無罪釋放。
這一案例揭示,秦朝法律深受法家思想影響,不強調儒家“貞節觀”,而是以實際婚姻關系為判定標準。趙姬雖與嫪毐私通生子,但她的丈夫秦莊襄王早已去世,因此從法律上講,她的行為并不違法。嬴政即便貴為帝王,也不能違背自己制定的法律。
2. 孝道壓力:茅焦勸諫嬴政迎回趙姬
盡管法律上無法定罪,嬴政仍因趙姬的丑行震怒,將她遷至雍城軟禁,并下令:“敢以太后事諫者,戮而殺之!”結果,27位大臣因進諫被殺,直到第28位——齊國人茅焦以“統一天下需以孝義為先”為由,成功說服嬴政接回趙姬。
這一事件表明,即便在崇尚法治的秦朝,孝道仍是社會倫理的核心。嬴政若繼續囚禁母親,不僅損害個人形象,還可能影響六國歸順。最終,趙姬得以回咸陽安度晚年,死后與秦莊襄王合葬。
三、歷史對比:趙姬與宣太后的不同結局
趙姬并非秦國第一位風流太后。秦昭襄王之母宣太后(羋八子)曾與義渠王私通,生下兩子,但她的行為被視作政治聯姻,最終誘殺義渠王,為秦國除去邊患。
相比之下,趙姬的私通純粹出于個人欲望,甚至威脅嬴政權位,卻仍能保全性命,這恰恰體現了秦朝法律的特殊性。
四、結語:秦朝法律的超前性與歷史啟示
趙姬的結局不僅關乎個人命運,更折射出秦朝法律的務實性。在儒家禮教尚未成為主流的前漢時代,寡婦再嫁或私通并不被視為重罪。嬴政雖痛恨母親的行為,卻無法逾越法律與孝道的雙重約束。
這一歷史細節,讓我們重新審視秦朝社會的真實面貌——它并非完全如后世所描繪的那般嚴酷,而是在某些方面展現出驚人的開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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