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時只是想著放暑假了,找個地方打工賺點零花錢,沒想到打完工老板關了飯店跑路了,我現在想起訴要回我的工資,可是我也不懂打官司需要什么證據,也不知道怎么寫起訴狀……”小姚(化名)在向檢察官反映情況時說道。
2024年6月至8月,未成年人小姚受張某某雇傭,在儀征某飯店從事服務員工作,張某某曾向小姚口頭承諾每月給付小姚工資人民幣4000元。結果工打完了,飯店卻關門了,后來小姚多次向張某某討要工資未果,遂向儀征市檢察院檢察官反映了維權難題。
△與未成年人小姚談話了解案件情況
該院檢察官對相關情況進行初步調查,在接受小姚法律咨詢時向小姚說明了維權渠道及相關法律知識。2025年4月23日,小姚向儀征市檢察院申請支持起訴,儀征市檢察院于當日決定受理。
△與小姚核實相關證據材料,進行釋法說理
檢察官在了解小姚提出的證據收集及訴訟文書撰寫等實際困難后,與儀征市法律援助中心溝通,協調為小姚申請法律援助律師,并協助小姚收集、固定相關證據。
2025年5月26日,檢察機關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訴書》,同年6月9日,小姚與張某某在法院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張某某向小姚支付全部欠付工資。
檢察官提醒
在假期打工時為了提前避免“踩坑”,務必牢記求職的“關鍵三步”:
“查”:在接受任何兼職工作前,大學生均應仔細核實招聘信息的真實性與合法性,選擇正規安全的用人單位。
“簽”:拒絕口頭承諾,應要求用人單位簽署書面合同或協議,同時注意留存合同原件,為維護自身權益做好準備。
“留”:勞動者應注意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微信聊天、錄音、考勤記錄、工服工牌等證據,以備在發生糾紛時作為維權憑證。
同學們,如果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積極尋求公安機關、勞動監察部門、司法機關以及學校的幫助。
來源:江蘇法治報
文字:葛婷
編輯:吳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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