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問
問:華既如是,四者表何?
答曰:表度四生,興四念住、修四生勤,獲四神足、行四法跡、證四諦、截四流、斷四系、去四軛、得四妙智、悟四涅槃、證四德。
今謂:華本表因,不應指果。若也指果,天應雨實。況但以多四,連煩為對,不知四內,大小相違。應知四生,唯在界內。若度界內,興何四住,證何四諦?乃至流、軛,羅漢已袪,故未是得四智等人。等是煩列,何不更列四大方海等耶?
第五十二問
問:云何此界地動,地界不動,放光則及他土?
答曰:光明寬狹,或唯此界。如《阿含經》,下生入胎,乃至轉法輪等,皆有六動、十八動等。又《勝思梵天經》七因緣故動:「一、怖魔;二、攝散;三、調放逸;四、念法相;五、令觀說處;六、令熟者脫;七、令隨順正義?!?/p>
今謂:大小乘經雖皆地動,當其部會必不徒然。大小不同,各有所以,況須云廣狹所以。故知后代弘教應求旨實,若《法華》中只同小教,大小法相亦應無殊。信知古釋可依,近代未為準的。
第五十三問
問:放光瑞,其義云何?
答曰:前雨華動地,未是殊絕之能,是故今更放神光希奇。
今謂:若華地非殊,應表余教。若也,與光共表今經,如何其瑞有絕不絕?
又曰:放光七義:一、令信佛最勝;二、破癡暗;三、引出世;四、表內發智光;五、息眾苦;六、召眾至;七、令厭色境。
今謂:此全不是《法華經》瑞?!端暮泛卧辉品饎伲克浦担刁w如何?若欲界癡,外道初禪已能斷之,外道尚除下八地癡。小乘出宅,已名出世。證得初果乃至三十四心亦名智發。三界之惑,小智先無。此中放光,非為召眾。不凈觀者,色境已傾。若表他經,必無是過,儻在《般若》,猶召勝機。《大集》、《華嚴》還招物議。
第五十四問
問:其光何故偏照東方,但萬八千?
答曰:西方以東為上,表《法華》唯被佛性大乘,不被余性。
今謂:自釋別序已來,至此言涉今典。若然,唯被佛性,佛性無偏。定聲聞,人天流轉,此中豈無佛性者耶?
又曰:「萬」表涅槃寶渚萬德,八千表菩提、白牛、八正。
今謂:萬德可爾。千數如何但以八表八?而復不云一乘八正?無簡小乘,義尚通途,未足以為《法華》之表。
又曰:振地唯在此界,偏驚有緣。放光照萬八千,顯明權實。
今問:若唯此界不涉他方,何故妙音往來,十方地踴,普賢神力,此等亦何?
第五十五問
問:「六趣」名相,于此要耶?
答曰:光中既見,理須消釋。此應六門分別:
一者、釋名。趣,謂所趣。假者,起業所歸趣處?!兜爻帧吩啤杆茏匀弧??!毒闵帷吩啤腹鉂嵶栽诿臁?。《涅槃》云「多思」?!峨s心》云「意靜名人」。《雜心》云「從他求」,又云「飢虛多畏名餓鬼」。《俱舍》云「傍行、傍生名畜」。畜養之義,人之資具故也。捺落迦,此云苦器。其處不定,非唯地下。阿素落,云非天。
今謂:此之翻名一切大同,無顯今教。
又云:二、出體者,皆以第八異熟識而為趣體,無覆無記性攝。故《唯識》云:「此第八識,是界、趣、生施設本故?!埂甘菫槿どw,無勞別執實有命根。」
今謂:凡諸釋義,須分大小。若小乘經未明第八,欲釋趣體,亦第八耶?若小乘能造,如《正法念》:「六道皆由心之所造,即第六識?!谷粞运欤苋にげ辉矫H魪拇蟪耍诎藶槎?,大乘須分偏圓不同。若從圓教,從無住本,世間常住,常住世間。水波波水,終無別號。
又云:三、開合者,總一生死,二,謂善、惡,分段、變易。
今謂:若約小乘,無變易名?!斗ㄈA》依大,則有變易。復應消釋六趣之中,幾聞、不聞,開、不開等。今經只云受報好丑,復何得以變易加之?若言變易在六趣中,則須分分段六趣、變易六趣、實六、權六、本六、跡六。若大乘中通云生死,方可二種相對論之。又若變易在六趣中,釋六趣時,即云變易者,諸佛常體遍一切處。若釋六趣亦可為三:一、分段;二、變易;三、佛身。
又曰:三即三界,四即四生;及以四有:生有、本有、死有、中有。
今謂:夫離合者,開一為多,合多為一,余數亦然。故生死與六,六一相對,此則可爾。若對四生、四有,未必全然。四生與趣,相攝不同。生能攝趣,趣不攝生。況人傍生,全攝四生。獄天中有,寬狹永乖。生等四有,一一攝六。以四對六,開合不成。
又曰:方便、因緣、有后、無后。
今謂:《攝大乘》所立四種,寬狹永別。雖俱名生死,高下不同。六趣但合,在于分段,四俱不攝。若順變易在六趣中,進退有妨,已如向問。
又曰:或五,除素落。
今謂:若以此五,開合亦殊。應知變易隔在五外,何名開合?方便等四,都不相關。
又曰:或七,五趣并業,及以中有。
今謂:以業中陰而對五者,乃成三重列于六趣。等是重列,何以四中但加于中,除生本死,若有去取,不成開合。
又曰:或九,謂九有情居。
今謂:但對六趣,此則可爾,由前復對變易生死,及以四有,故亦不成。二十五有,不成亦爾。
又曰:余三門在第二經中。
今謂:亦如后破。
第五十六問
問:見諸菩薩及種種修行等義,何耶?
答曰:不出三寶,僧開三乘。
今問:種種之言,多耶?一耶?頓耶?漸耶?大耶?小耶?既云:「光之所照,本顯權實」俱同。種種之言,權耶?實耶?與此經會,同耶?別耶?若同,何以三乘未會?若異,何能顯經?若實,不應種種。若權,與此永乖。大、小、漸、頓,準例可知。
第五十七問
問:「涅槃」何義?
答曰:六門解釋。
今謂:施教之來,意在修行。何棄行而全略,至涅槃而廣張?涅槃為行之所期,應對行以分判。
又云:初出體中,具列四種,謂自性清凈、有余、無余及以無住處。
今問:華臺始滿,初成正覺;有余、無余其相何似?
又曰:二、釋名者,出所知障,名為法身?!秳亵N》云:「在纏名藏,出纏名法身。」
今謂:引《勝鬘》,此說甚有典據。然應須辨,與《涅槃》等諸大乘經同耶?異耶?藏名含藏,在纏之時全藏為纏,如何復云能藏?若云含法,則藏是能含,法是所含。此之能所,與惑別耶?與惑同耶?又復含者,為唯含染亦含凈耶?為唯含因亦含果耶?為唯含凡亦含圣耶?若一法不含,不名一切。若俱含者,巨有所妨。不含法身,不名為藏?!赌鶚劷洝吩疲骸傅z密之藏,三德具足?!谷簟秳亵N》藏,三德不具,非如來藏,是眾生藏。
又問:佛性與法身,同耶?異耶?所言佛者,從何立名?果耶?因耶?若從因者,因無佛名。若從果者,凡即是佛,何名為性?故知《勝鬘》是未了之說,是以因藏,對惑言之。
又曰:三乘俱坐解脫床,亦非大涅槃。
今問:三乘俱坐,既俱非大,驗知菩薩有大非大。若也非大,理須《法華》更會。何得輒云會唯二有?若非大不會,現違經文?!钙兴_聞已疑除」「善行」,若依此義,自語相違。
又曰:由擇滅故,體如伊字。
今謂:圓經無擇滅稱,何得以三十四心之擇滅,用釋五十二位之涅槃。
第五十八問
問:文殊師利何故獨名法王子耶?
答曰:未紹法王之位,獨得王子之名。
今謂:余者不稱王子,一切皆應上慢。龍種尊王古佛,不合更稱王子;逸多現居儲君,何無王子之號?《方等》列眾十一菩薩皆名王子,應當皆悉位居等覺,方受王子之名。但知諸經或略或存,如《凈名經》嘆菩薩云:「近無等等佛自在慧」皆等覺也。故所列菩薩,亦略王子。
又曰:文殊菩薩是第四依,已供八恒,并前三依,供二十六恒。
今謂:四依供五至八,如人步涉,所至近遠。劣者始行五百,次者六百,次七,次八。豈令次者行于十一,次行十八,后者行于二十六耶?故知只是一一加之名六、七、八。如聲聞人出化城時,豈歸凡地行初由旬?只于三百,即前進也。此見小乘修熏禪者,有五階差;五各三品以后,后人三三增之,便謂四依供佛亦爾。若其五人各行三百,道理最后一千五百,故知此中不須別釋。
第五十九問
問曰:何故以恒河而為喻耶?
答曰:有五義故:一、由沙多;二、世人計為福水,入中滅罪,沒死生天;三、劫劫名存;四、佛多近?。晃?、眾人共悉,乃取池口初出方四十里沙為喻。
今謂:夫兼俗之言,事須去取。若全用者,五義之中豈緣第二沒者生天?佛取為喻,故應須簡第二,存四為信之首。
第六十問
問:七寶名體,其事如何?
答曰:一、金,《說文》云:「五色,黃者為長,久埋之不生。」百練不輕。二、銀,亦曰白金。三、珊瑚,《佛地論》:赤色石脂樹形。四、真珠,即赤珠,《佛地論》:赤蟲所出,或珠體赤。五、末尼如意神珠,無琉璃故開二珠。六、車璖,青白間色。七、馬腦,此言杵藏,或胎取堅實。
今謂:經意釋施,以辨度相,用辨今經,判五時別。直釋名體有何不可?然文正意,事在辨異,以顯于同。若不顯同,何繁說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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