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是一部備受矚目的檢察題材劇集,由張譯、李光潔、蔣欣、劉佳、馮嘉怡等一眾實力演員聯(lián)袂主演。這部劇聚焦于海東省檢察機關(guān),生動展現(xiàn)了其在省委政法委和省檢察院的引領(lǐng)下,雷厲風(fēng)行地偵辦司法工作人員職務(wù)犯罪案件的過程,深刻詮釋了維護公平正義、助力社會發(fā)展的主旨。
該劇在演員選角方面堪稱精妙,高度契合劇中人物形象,能讓觀眾迅速沉浸其中,代入感十足。無論是鄭雅萍這一角色所展現(xiàn)出的細心嚴謹,還是洪亮身上那份對正義的執(zhí)著堅守,演員們皆憑借精湛的演技,將人物刻畫得淋漓盡致、入木三分。《以法之名》無疑是一部品質(zhì)上乘、值得一看的佳作,喜愛此類題材的朋友一定不容錯過。
萬海無端遭人誣陷,被扣上黑社會的帽子。一開始,他自是堅決不認,在監(jiān)獄里咬緊牙關(guān)硬扛了兩年之久。然而,事態(tài)急轉(zhuǎn)直下,他的辯護律師張文菁竟被污蔑成黑社會主干。與此同時,主辦檢察官由喬振興換成了謝鴻飛,律師也換成了程子健。至此,萬海徹底看清了背后的貓膩,也深切意識到對方勢力的龐大與可怕。出于對兒子人身安全的擔(dān)憂,他無奈之下只能選擇認罪認罰,違心地承認自己是黑社會。最終,他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命運就此被改寫。
萬海有所不知,禹天成等人的野心遠不止一個歌舞廳、一個貨運站那么簡單。他們真正覬覦的,是萬家的礦場。萬海心里明白,在這場勢力的較量中,他們?nèi)f家斗不過禹天成一方。為了避開災(zāi)禍,他讓兒子賣掉礦場,帶著錢遠赴國外生活。然而,礦場對于萬家而言,是立家的根本,更是萬海一生的心血所在。萬潮實在不忍心就這樣將其拱手讓人,所以堅決不肯賣礦場。不僅如此,為了守住礦場,萬潮還將前來萬川礦業(yè)洽談合作的陳勝龍、柳韻等人給趕走了。
然而,想要將礦場牢牢留住,絕非易事。礦場背負著高達三個億的貸款,可由于遭到查封,顯眼的封條已然貼上,采礦作業(yè)被迫停滯。無法開展采礦活動,也就意味著沒有收益進賬,那三個億的巨額貸款,利息早就無力償還。倘若這種狀況持續(xù)下去,即便萬潮不想出售礦場,銀行也會實施強制拍賣舉措。所以,為了能夠保住礦場,萬潮偷偷撕下了封條,開出兩倍工資,驅(qū)使工人下到礦里進行開采。在他看來,只要有了礦石產(chǎn)出,就能賣得錢款,如此一來,礦場便有了保住的希望。
然而,禹天成對那座礦場早已覬覦已久,又怎會輕易讓即將到手的利益溜走?就在萬潮安排工人下井采礦之際,禹天成暗中買通了其中一些工人,蓄意制造了一場礦難。這場災(zāi)難極其慘烈,導(dǎo)致了十幾二十人不幸傷亡。萬潮擅自撕毀封條,指揮工人下井開采,這已然屬于違法行為。而如今,更因這起事件造成多人傷亡,如此一來,萬潮注定要承擔(dān)嚴重后果,難以脫身。雖說萬潮的出發(fā)點或許是好的,但終究年輕氣盛,行事不夠周全穩(wěn)妥,最終不僅未能達成目的,還將自己陷入了困境。
萬海當(dāng)初之所以認罪,全是為了自己的兒子萬潮。可如今兒子出了事,他又怎會還心甘情愿地替禹天成頂罪?于是,萬海選擇了翻供。此前,李人駿在一場飯局之后,便已對萬海案心生疑慮,正打算重新徹查。如今有了萬海的翻供,他就更有理由重啟調(diào)查了。不得不說,萬潮就是萬海的命門所在。禹天成千不該萬不該,不該對萬潮動手,這下可好,徹底激怒了萬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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