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的揚州天鉑,是一個話題性十足的樓盤。此前因延期交付、配套商業問題,曾被業主瘋狂吐槽。
如今該樓盤開發商被列為執行人,法人被限制高消費……
一、開發商陷資金困局,成被執行人,法人被限高!
剛剛我發現,該樓盤開發商“揚州星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成了被執行人,涉及一筆約110萬元的司法案件,這也直接反映項目資金鏈出現問題。
在查看揚州天鉑開發商“揚州星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信息看到,企業牽扯司法案件很多,法人也被限制高消費。
二、一期業主已拿房,二期業主仍在等待!
不過,好在今年年初揚州天鉑一期終于交付,業主懸著的心終于落下,如今業主也陸陸續續開始裝修新家。
但前不久,有網友在網上發帖,詢問有沒有揚州遠洋天鉑二期的業主群!
小編和 大家一樣都很驚訝,居然還有二期業主!
2023年3月,揚州天鉑二期開盤,原計劃今年6月30日交付。
同時根據銷售情況來看,項目二期E地塊首開的兩棟樓,已備案45套,還是有人買了二期。
拍攝于2024年5月
同時,還有二期業主在留案板咨詢交付情況,官方答復,關于二期,政府同樣高度重視,待一期交付對項目盤點和進行全面評估后,督促開發商拿出可行計劃,全力保障業主合法權益。
相信政府一定會給二期業主一個滿意答復。
三、最高法亮態度:爛尾樓退房退款+不用還房貸!
對于購買了爛尾樓的業主,也不用過分焦慮,就在 近期,江蘇鹽城夫婦購買爛尾樓案被納入人民法院案例庫,成為全國法院審理類似案件的參考依據。
最高法亮明態度:對于爛尾樓,退房退款,而且房貸還不用還!
案件原由:
2021年12月,原告陸某、張某千滿心歡喜地和鹽城某開發商簽下《商品房買賣合同》,想著貸款買房,未來可期。誰能想到,等來的不是新房鑰匙,而是樓盤爛尾的噩耗。
忍無可忍的他們把開發商和銀行告上法庭,要求:
1、開發商返還首付款及利息;
2、開發商承擔剩余貸款本息償還責任;
3、開發商賠償已還貸款本息及違約金。
法院硬核判決:
法院這次的判決,堪稱教科書級!已被納入人民法院案例庫,成為全國法院審理類似案件的參考依據。
最終判決:
1.解除購房合同與貸款合同;
2.開發商返還銀行剩余貸款本息;
3.開發商向購房者返還首付款 43.37萬元及利息、已還貸款本息19萬余元,并支付違約金1.18萬元。
判決意義:
照亮爛尾樓維權之路這個判決簡直是“平地一聲雷”!它直接明確了“爛尾樓”購房者可解除合同,不再支付按揭貸款,由開發商兜底!
注意適用前提:
所有爛尾樓都能“抄作業”嗎?法律確實給了解除貸款合同的依據,但前提是商品房買賣合同得被確認無效、撤銷或解除,業主需要提供相應證據和材料充分證明。
同時就算法院判決購房合同無效,也存在一定風險,比如開發商已進入破產程序,買房人的首付款追回也很困難。
爛尾樓是特殊時期的產物,現階段揚州大部分在售新房已進入準現房或者現房階段,國家也鼓勵現房銷售。
另外大浪淘沙,現如今的開發房企大都是國企,資產穩健,實力雄厚,對買房人來說,無需過分擔心拿不到房。對于有置業需求的人來說,反而可以抓住樓市利好期,挑選心儀的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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