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〡李老逵
網絡上曾經有兩個關于水滸的問題十分吸睛,一個問的是:“《水滸傳》里哪個細節讓你覺得過于真實,甚至不寒而栗?”另一個問的是:“《水滸傳》中哪個人的死最讓你痛心?”
答案沒有指向潘金蓮活活毒死武大郎,楊雄生生碎割潘巧云,也沒有指向被凌遲處死的井木犴郝思文,射成刺猬的浪里白條張順,而是都指向了一個四歲的孩子---滄州知府的小衙內。
孩子天真浪漫,一眼看中了因放跑宋江獲罪來到滄州,被知府慧眼識才留在府里聽用的美髯公朱仝,非要讓他抱。
從此,一個“一表非俗,貌如重棗,美髯過腹”的梁山好漢,和一個“方年四歲,生得端嚴美貌”的四歲幼童成了好朋友。他們一起玩耍,一起上街看燈,享受著平靜的快樂。
然而,這一切被吳用,雷橫和李逵三個人給打破了,因為宋江想要朱仝上山入伙,以“報答”他的相救之情。
但本主兒朱仝和楊志李云他們一樣,并不想上山當強盜。
而宋江呢,好像也忘了自己當時也是不肯當強盜的,還不喜歡別人勉強他。可當他自己當了黑老大后,就開始強迫別人上賊船。
勸說無效,于是黑旋風上場,拐跑了小衙內不說,還用他那鬧了江州殺人無數的大斧把小衙內的小腦袋給劈成了兩半,尸體扔在樹林里讓朱仝看,斷了朱仝的希望和后路。
可憐的小衙內還是一個四歲的孩子啊,他只是一個孩子,他沒有犯下任何錯。
但是沒辦法,他的死只是因為他是知府的孩子,雖然這個知府,也沒有作下什么惡。
可在李逵的眼里,凡是當官的,包括當官的一家,不分男女,無論老幼,統統該殺,統統該死,死有余辜。
因為無官不貪啊,所以貪官的兒子,長大了也必然是一個貪官惡霸,所以應該被斬草除根。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官員都該死,水滸里也有不少好官,比如救武松救楊志的孔目和推司。同樣,也并不是所有的公子長大了都是高衙內,他們未來也可能是施恩呼延灼。
可是這些,李逵不會考慮。在李逵的童年,沒有人告訴他什么是善,什么是惡,什么是基本的是與非,什么是普遍的價值觀。
只有戴宗這樣的人告訴他,那些都是惡人,砍就對了。
所以凡是戴宗哥哥讓我殺的,我便殺,宋江哥哥讓我沖的,我便上,一切為了梁山事業,一切服從忠義立場。
世人都說李逵勇敢,一個人就敢劫法場,天不怕地不怕。
可是,他的骨子里卻時刻都有欺軟怕硬的一面。他在潯陽樓敲詐店老板,在賭場搶別人的錢,在江邊搶魚販子的魚。一句話,平時他欺負的都是些沒權沒勢的。
他是打了殷天賜,但是那是在高唐州,背后有柴進和整個梁山撐腰。
他敢殺滄州知府的衙內,可他在江州混了許多年,卻沒見他有膽子殺蔡九知府的衙內。
打著“替天行道”的旗號,靠著梁山強大的勢力,他就可以肆無忌憚地,毫無人性地用大斧活活劈開一個無辜孩子的腦袋。
李逵是一個惡魔,并且他的背后,還有更大的惡魔。
很多人理解不了這個事,純粹在于時代不同了,很多感覺無法感同身受了。
我現在還能記起來,在我小時候,家里一個老輩罵人的話。
這句話就四個字:地主羔子。
按今天標準,看著好像一個臟字不帶,甚至不算罵街。
但當事人罵出這句話時,咬牙切齒的神態實在是讓小時候的我印象深刻,無法不把這句話理解為最刻毒的詛咒。
李逵劈了四歲的小衙內,是否出于對官吏的憤恨?他殺小衙內算不算泄憤?
我認為算,因為在李逵眼里,那可能實打實就是個貪官羔子。
令人恐懼的是,幾十年來,打死地主羔子的貧民和斧劈官府衙內的李逵,都是我們所謂的英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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