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8日9時40分許,左云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報警稱,在下山井線全羊頭村路段發生了一起摩托車與小轎車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
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現場,發現路邊停著的一輛小型轎車和受損摩托車,受傷的摩托車駕駛員吳某坐在路邊。事故發生后,所幸摩托車駕駛員吳某正確佩戴了安全頭盔,在被撞擊后翻滾在地時,安全頭盔有效減輕了撞擊,未受到嚴重傷害。
經民警現場勘查、取證分析汽車駕駛員張某某駕車在發生事故后,因變動現場、未標明位置,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吳某駕駛未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之規定。其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其駕車在發生事故后,因變動現場、未標明位置,此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
交警提醒:當您行駛在路上需要轉彎的時候,一定要提前觀察各個方向的來車情況,確認安全之后才能轉彎。廣大二三輪摩托車(電動車)駕駛人在駕車途中一定要佩戴安全頭盔,在事故發生的時候才可以有效保護到我們不受到嚴重傷害。
來源:山西大同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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