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二十二號出生的。小時候家里條件差,九歲才上的小學一年級。高中畢業后就回了老家干農活。一九七六年,靠著哥哥和一個幫過我大忙的人鼓勁,我動了心思,決定去當兵。
在部隊這二十二年,我一步一個腳印,從最普通的戰士干起,最后做到團一級的職務。九八年,我離開了軍營,轉業去濟南工作,一直到一五年退休。
退休后的日子,我喜歡背著相機到處走走拍拍。有那么一回挺偶然,我受邀參加老家縣里搞的一個公益活動。就是那次,我才頭一回真真切切地知道,在我們那片地方上,還有不少家里實在困難的學生娃娃,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念不成書了。
我自己打農村出來,從小就知道吃了沒文化的虧是什么滋味。于是我就想,能不能使上點勁兒,幫幫這些孩子。
我退休工資還行,兒子已經自己成家立業,能養活自己,老伴以前是老師,也退休有工資。家里頭沒啥大的開銷負擔。
有了這個心思,就開始留心打聽合適幫的對象。我這所謂的公益路子,就這么開始了。
算下來,十年了,我一共幫了老家這邊二十個,還有貴州納雍那邊靠別人介紹認識的三個。總共二十三個孩子里,除了一個實在是不愿再讀下去,其他的,我都資助到他們參加完高考。
這事做著做著,有老戰友和一些親戚朋友知道了,就勸我:“老劉,幫別人可以,你也得給自己想想后路啊!你這獨生子又不在跟前,等上年紀走不動了,手里得多攥點錢,心里才有底!”
可我不太認可這種說法。我覺得,能幫著把一個人的路扭個方向,這種事兒的分量,不是用錢能稱得出的。
這些年幫這些學生,除了納雍那幾個(是網友搭橋,我再找村里干部確認他家確實困難),老家的孩子,我都是一家一家上門看過的。屋子什么樣,家里啥境況,親眼瞅著了真是那困難的樣,我才跟這孩子定下幫扶。
幫了這些年,慢慢也有了自己的一點體會和做法:
第一點:我挑的學生都是女娃。農村嘛,家里有兒子有女兒的,爹媽的心思常在兒子那頭擱著。真到了家里供不起的時候,多半得讓閨女先停學。再一個,我覺得女娃子通常更懂事些,書念得下去,也多半會更知道惜福。男娃娃嘛,心思就雜了,不一定。
第二點:我就管學習的錢,像是學費、書本、紙張什么的,生活費我一概不管。而且這錢我不會交到孩子爹媽手里,都是直接給負責管這事的老師。一個學期收尾,老師再跟我念叨念叨這錢怎么花的。為啥這樣?就是怕有些家長把錢劃拉過去不當正用,該念書的孩子卻沒人管沒人問了。咱得記著,我是在幫孩子念書,不是給他家管飯。萬一孩子自己不想念了中途退了學,那我就立刻停下資助。還好這些年就碰著這么一個中間退了的。
第三點:我只出錢幫到高中畢業。大學的開銷,我一概不沾手。為啥呢?現在大學里幫窮學生的法子多得是:有國家發的困難補助,有成績好的獎學金,有大學生自個兒也能辦的低息貸款,還能在學校里頭打工掙點。都滿十八歲是大人了,完全可以在這些條條框框里想辦法,自己去使那份勁兒克服困難。這個苦處,得他們自個兒嘗一嘗,邁過去。
第四點:我從不跟這些受我幫助的學生直接見面。有要說的事,就靠跟那個管這事的老師寫信問問,保持點稀松的聯絡。這也是吃過一點小虧總結的,一見面容易模糊了幫人的界限,還可能招來額外的麻煩或者道德上被架起來的要求。往來太密沒啥好處。
第五點:從上大學報到的頭一天起,就不再是資助對象了。我和他之間啥聯系都斷了,再沒半點關系。往后呢,路該怎么走全靠他們自己,各自安好。
雖然有些老戰友和熟人對我這些條條框框覺得不近人情,但我總記得一句話:施比受更有福。我想做的事,自己明白就夠了,別人要說,就由他說去。看著這些年幫過的學生一個個走上不同的路,能自食其力了,就覺得心里踏實,這比存著錢自個兒養老更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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