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今年以來,福州法院深入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注重回應市場主體的司法需求,依托“親清法企會商廳”平臺開展系列惠企暖企活動,以司法之力護航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為進一步深化惠企安商行動,7月10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辦“企業糾紛企聯解 法院庭審進企聯”活動,將庭審現場“搬進”福州市企業與企業家聯合會,并邀請市人大代表、營商環境法治觀察員、企業代表等進行旁聽。
“現在開庭!”隨著法槌莊嚴落下,一起服務合同糾紛案件正式開庭審理。
A公司和B公司簽訂合作協議,A公司向B公司供應充電樁系統,后雙方協議解除,因退款等未達成一致而涉訴。
庭審中,法官嚴格遵循法定程序,組織雙方當事人圍繞合同條款解讀、證據效力認定、違約責任承擔等爭議焦點充分舉證、質證和辯論。
庭審結束后,合議庭成員與企業代表對服務合同等常見合同在訂立、履約過程中存在的法律風險點進行提示。
企業代表紛紛表示,通過零距離感受法庭調查、舉證質證等環節,大家對法律規定的理解從文本走向現實,提升了企業依法經營意識和風險防范能力。
把庭審搬進企聯,是福州法院深化司法公開、延伸司法服務的具體實踐,也是福州法院踐行“商人糾紛商會解,企業糾紛企聯解”理念的重要舉措,旨在通過“以案釋法”與“多元化解”雙向賦能,為企業送上更精準的法治服務,讓企業在經營發展中能夠明規則、知邊界、強能力,達到“審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示范性效果。
合議庭對該案件啟動司法對涉訴企業影響的評估制度后,認為調解才是最優解。庭審后,市企聯作為商和榕城成員單位之一,立即指派調解員加入調解。
“調解可以幫助你們更快地從糾紛中解脫出來,官司打下去,對推動企業發展和提升行業口碑都有影響……”調解員翁云疆充分發揮“娘家人、行內人”的信任優勢,一邊向A公司提示訴訟周期與執行風險,一邊向B公司闡述違約后果,強調商業信譽對企業發展的重要性。雙方的意向差距在不斷縮小,最終B公司承諾三天內支付退款。
上述案件兩天內調解結案,為企業節省了大量訴訟成本,更為企業潛在合作提供機會。這僅是福州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與市企聯在內的多家商協會建立商事糾紛一體化解工作機制的一個生動縮影。
福州中院通過“庭審進企聯+商協會調解”雙輪驅動,進一步激活“商和榕城”調解聯盟的法治效能。調解聯盟成立8個月以來,累計委派案件200余件,調解成功率超60%,履約率超90%,案涉金額超1.2億元。同時,福州中院民二庭黨支部與市企聯等四家商協會支部委員會建立“商和榕城·紅盟解紛”黨建共建品牌,旨在通過黨建引領,更好凝聚法院、商協會等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資源,探索具有榕法特色的協同解紛新路徑,推動形成涉企案件“商人糾紛商會解,企業糾紛企聯解”共治新格局。
福州市民營經濟活躍,市場主體超150萬戶,9家企業入圍“2024中國民營企業500強”,民營經濟為全市乃至全省的建設和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但民營經濟在經營、投資、內部治理等方面也存在薄弱環節,化解糾紛能力有限。
“企有所呼,我必有應”。2024年,福州法院啟動惠企安商行動,搭建親清法企會商廳,打造訴求響應、司法助企、法企聯動三大平臺。今年升級打造惠企安商行動2.0版本,堅持“不叫不到、隨叫隨到、說到做到、服務周到”,以增強企業、企業家司法體驗感為核心,設立營商環境法治觀察點、增聘營商環境法治觀察員等,線上線下擴容前端納諫渠道,促進形成“需求清單–服務清單–履職清單”轉化機制,精準匹配惠企暖企項目主題和形式,不斷提升市場主體司法獲得感、滿意度。
今年,遵循“一月一專場、一期一主題”形式,兩級法院共同承辦“親清法企會商廳”主理項目,上半年已開展20余項惠企暖企項目,從發布典型案例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宣講、從建工領域常見法律風險座談到規范企業用工沙龍等,全鏈條幫助企業樹立法治觀念、培養法律思維,更加精準便捷享受法治服務。
來源:福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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