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紀平
只是在網上以視頻形式分享了一道“蛤蟆湯”,就收到了45萬元的“天價罰單”,近日,山東臨沂蘭山區餐館老板黃女士的遭遇引發了廣泛關注。
視頻截圖(圖片來源:黃女士)
行政處罰告知書(圖片來源:黃女士)
7月15日,山東臨沂市聯合調查組發布情況通報稱,對此事高度重視,成立了調查組進行提級調查。經調查,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執法辦案過程中,存在處罰證據不足、執法程序不當等問題,對該行政執法行為予以撤銷,對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時任黨組書記齊某進等五名相關工作人員作出停職處理。后續將對此事件繼續調查,根據調查結果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據7月15日央廣網)
情況通報(圖片來源:臨沂市聯合調查組)
這份通報在一定程度上對公眾關切的部分問題作出了回應,指出了蘭山區市監局在執法中存在的不合規、不嚴謹、不規范等問題,并對相關人員作出了停職處理,給執法隊伍敲響了一記警鐘,也是對執法規范性的有力警醒,向社會傳遞出有力信號:執法者必須先守法,絕對不能為所欲為!但是,此事件目前仍有三大疑點亟待說清。
其一,黃女士發的視頻到底算不算廣告?從此前報道來看,視頻僅展示蛤蟆湯、昆蟲食材及飯店外觀,沒有菜價和購買鏈接,也未出現飯店名稱和地址,不符合一般對于廣告的定義。
但蘭山區市監局最初下達的處罰通知書依據是《廣告法》,這也是此事引發爭議的焦點之一。在如今商家普遍通過社交平臺宣傳產品或服務的大環境下,此類營銷內容是否屬于法律意義上的廣告,亟待清晰界定,說明法理。否則,一不小心就發了廣告,還可能因為廣告違規被罰,無疑會讓很多店家戰戰兢兢,無所適從。明確視頻性質,不僅關乎個案的公正,更是為市場主體劃清行為邊界。
其二,黃女士發的蛤蟆湯究竟是不是中華蟾蜍做的?7月11日晚,臨沂市蘭山區聯合調查組曾發布情況通報稱,當事人涉嫌發布使用國家禁止食用動物中華蟾蜍加工菜品的視頻,因此對其立案調查。但黃女士也反駁稱,食材是市場購買的牛蛙。當地風俗中對牛蛙慣稱“蛤蟆”。
7月11日晚,蘭山區聯合調查組所發通報(圖片來源:蘭山區聯合調查組)
這道菜頗為常見。分清湯中究竟是哪種“蛤蟆”很重要,關系到此事是否涉及食用或經營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若為中華蟾蜍,必須依法處理;若不是,也需明確說明,畢竟當地很多人都會做和賣這道菜,只有分清楚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才能避免執法誤傷,維護市場正常秩序。
其三,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匆忙下達天價罰單的動機是什么?黃女士只是普通小餐館經營者,視頻觀看量有限,社會影響力不大。市監局卻能精準定位視頻,并且僅憑視頻、照片就迅速作出處罰告知。而且,據此前通報,5月12日蘭山區市監局決定不再作出行政處罰并告知當事人,但當事人直到7月14日才收到落款日期為5月12日的《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時急如星火,撤銷時拖拖拉拉,背后是否另有隱藏劇情?
雖然目前區市監局已被認定執法不當,天價罰單也被撤回,但我們不禁要問:若事情未引發輿論關注,黃女士是否就得認罰?執法不規范、不嚴格,不僅嚴重損害政府部門公信力,更會嚴重挫傷市場活力,讓民眾對法治失去信心。唯有及時回應未竟疑問,揪出任性的執法根源并嚴格糾正,才能避免類似“蛤蟆湯”事件再次發生,營造公正、規范、透明的法治環境。
需要明確的是,通報中對相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停職處理,并非嚴格意義上的處罰,只是在當事人涉嫌違紀違法、失職失責或接受調查期間,暫時停止其履行職務的臨時性處置措施,這意味著五人停職僅僅是處理該事件的開端,后續聯合調查組還需對執法行為開展更深入的調查,并依法依紀作出嚴肅處理,回應公眾對執法公正的期待。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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