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連平縣自然資源局公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連平廣發光伏發電有限公司,該公司,未經依法批準, 擅自在大湖鎮湖東村地段占用土地, 用于建設余坪等構筑物。違法占用的土地面積高達2878.38平方米!根據相關規定做出以下處罰:
1.退還非法占用的的土地2878.38平方米
2.對違法占用的未利用地(120.73㎡)按每平方米處以人民幣罰款9元,共計罰款1086.57元;對違法占用的一般農用地(2757.65㎡)按每平方米處以人民幣罰款 11 元,共計罰款 30334.15 元。合計罰款31420.72 元。
3.沒收非法財物,沒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設的余坪等構筑物。
來源:信用中國、河源生活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